这个曾被认为是医药分家的模式,实际运行困难很多;原因是:医院和被托管的药房依然利益捆在一起,患者得不到好处
“医药分家”一直被视为遏制虚高药价的“杀手锏”。从2004年开始,我省多个医疗机构通过“药房托管”,希望能探索出“医药分家”的路子。
本番医改中,“医药分家”再被提及。时至今日,“药房托管”却不被业内看好,甚至有可能走向末路,因为这种模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医药分家,被托管的药房与医院依然“藕断丝连”,患者得不到好处。
样本一:首家卫生所药房托管,不了了之
2004年3月6日,惠好医药正式托管了福建三农卫生所药房(位于三明),惠好成了我省医药分家的首吃“螃蟹”者。
然而,药房托管不到一年,双方就悄悄“分手”。
2007年,福建三农卫生所改制,成了私人诊所,惠好药店也从卫生所搬走。
“当年的合作有点勉强!”提及药房托管,时任三明惠好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黄恒标说,卫生所偏于一隅,门诊量不大,药品销售也不理想。药房托管这事就没有认真做下去。
“无利可图,药房托管很难长久!”惠好医药另一知情人说。
样本二:药房托管,只是保本
就在惠好托管药房7个月后,在漳州漳浦县,漳浦健民医药公司托管了南浦卫生院。卫生院关闭了药房,把药房租给健民医药开设平价药店。患者可拿着医院处方到该药店拿药。双方合作至今。
“只是保本!”漳浦健民医药公司总经理徐惠添说,当年卫生院药房收入只有四千多元,如今药品销售量比以前上升了6倍,但公司基本上不挣钱。
样本三:各方阻挠,大医院药房托管“流产”
相比卫生院的托管试点,大医院的药房托管更受关注。去年3月,福州市一医院酝酿“药房托管”,并在5月成功招标,然而多个未中标的医药公司以招标不符合程序为由,联合举报。市一医院“药房托管”被搁浅至今。
按照招标方案,医院将药房人员、设备等托管给医药公司。医药公司必须把药品15%的加价额划给医院,并额外支出一部分利润给医院,用于药房改造。此外,还让利不低于5%给患者。最终,福建中鹭医药有限公司(下称中鹭)中标。
知情人士说,“流产”都是利益作祟。市一医院一年的药品销售额有7000万元左右。原先,十几家医药公司分食这份“大单”。
“托管”让中鹭把“整块饼”都吃去了,其他医药公司没得吃,就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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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要求:所有城市今年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保
N新华本报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今年全国所有城市都要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通知》明确提出,今年新开展这项工作的城市,原则上第二季度启动实施,参保率力争达到50%以上。今年前开展试点的城市,参保率力争达到80%以上。各地要核准城镇居民应参保人数并制定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并加强目标考核和督查调研。
□记者观察
药房托管依然“藕断丝连”
我省医药界的一位业内人士说,医院托管药房,是本身想发展。医药公司接管药房是想挣钱!药房托管出发点不为患者省钱,百姓感受不到实惠,最后只能走进死胡同!“药房托管,医药也很难彻底分开!”新北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雨辰认为,光由一家医药公司“承包”医院药房,而医药公司还要把一定比例的药品销售额划给医院,医院并没有“断奶”,仍是“药”养着。表面看,药房托管了,药房自负盈亏,但医院、医生的收入没有和药房脱钩,就仍有可能产生大处方,并不能降低药价。
业内人士说,药房托管困难重重,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因为这并不是彻底的医药分家,形式上的分离,并没有降低药品产生的利润,对减轻患者负担没有带来直接的好处。既然实行“藕断丝连”式的“药房托管”难除“病灶”,还不如用“猛药”治根,实行“快刀斩乱麻”式的“医药分家”。
新医改切断以药养医的根本
新医改提出,卫生院药品销售零差价,收支两条线,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也就是说,开再多药品,都不能形成利润“反哺”给医疗机构,这才是断了以“药”养医的根本。
我省一些大医院,现在每年的药品收入都有几个亿,15%的药品加成,就能给医院带来几千万元的利润。
不用“药”养医,医院怎肯放弃这么大的收入呢?医院会不会另想方设法从患者身上挣回来?“这次医改方案让人看到了曙光,政府财政补助、提高医疗服务费、增加药事服务费,三管齐下来补偿医院。”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郑振佺认为,医院、医生不用“药”来养,才能减少大处方、滥检查,真正减轻患者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