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咨询网讯 大冶特钢昨晚公告表示,根据《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公告》的相关内容,新冶钢董事会决定采取向公司除新冶钢和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全体股东(共计持有18817万股股权)以货币资金形式安排追送对价的方式完成股改承诺,追送对价的金额为该等股东每持有1股获得0.053元(即每持有10股获得0.53元),共计支付997.30万元的对价。
根据《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年内,新冶钢将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包括分次向股东大会提议),向大冶特钢注入价值不低于3亿元,且按前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的优质资产。如果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在三年期满之日,向除新冶钢和中信投资之外的其他全体股东以货币资金形式安排追加对价。
公告称,目前,由于新冶钢控制的下属资产主要从事钢铁产业相关业务。鉴于目前全球金融形势严峻,并造成实体经济及市场的迅速下滑。钢铁资产效益急剧变化,并且该等资产的未来市场及盈利能力不确定性很大。因此,新冶钢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注入资产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