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咨询网讯 攀钢钢钒25日晚间发布公告表示,中国证监会已正式核准其整体上市方案。攀钢钢钒将向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发行约1.84亿股、向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约1.86亿股、向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约3.34亿股、向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约4402万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攀钢钢钒以新增3.33亿股股份吸收合并攀渝钛业、以新增6.18亿股股份吸收合并长城股份。

  攀钢集团经济运行处的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整体上市在手续、文件方面已经过关,但实质性的资金问题尚待国资委解决。”

  公告还显示,攀钢钢钒还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申银万国钢铁业分析师赵湘鄂表示:“这意味着免去了攀钢整体上市在权证方面的障碍,攀钢今后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时候,不用承担要约收购其他股东的股份。”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攀钢整体上市后,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发行新股,导致收购人持有、控制该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0%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

  目前,鞍钢在攀钢系重组中扮演了备受瞩目的现金选择权第三方,并增持攀钢钢钒股票至10%。

  中信证券钢铁业首席分析师周希增认为:“(由于攀钢钢钒获得了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如果鞍钢成为重组方,很可能继续增持攀钢股份。”

  但赵湘鄂认为鞍钢增持的迹象尚不明显,“鞍钢当初增持的目的是保证攀钢系的上市地位,并没有获得重组攀钢的资格,不过目前看来,鞍钢重组的可能性比武钢、宝钢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