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日前提出,到“十一五”期末,建筑节能实现节约1亿吨标准煤的目标以及全国设市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的目标。建设部还规定,下属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具体方案,并于2007年7月31日前报建设部。
目前,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三分之一左右,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这个比例还在不断上升。针对这一情况,建设部提出到“十一五”期末,建筑节能实现节约1亿吨标准煤的目标。其中新建建筑节能6150万吨标准煤;对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实施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节约1600万吨标准煤;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现节能1100万吨标准煤;而发展可再生能源应用在建筑中应用实现替代常规能源1100万吨标准煤。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现节约4亿升燃油。
而减排目标是,全国设市城市和县城所在的建制镇均应规划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国设市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4500万吨。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新增城市中水回用量35亿立方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
对此,建设部将开展以下工作:首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其次,建设部还将进一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
此外,深化供热体制改革。今年将建立个人热费账户并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还要推动北方采暖地区1.5亿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建设部将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