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10月17日讯 居民用气价格究竟该不该涨?天然气定价依据是什么?在昨天下午举行的深圳市天然气价格听证会上,来自深圳各行业的20名代表,就广大市民关心的天然气价格问题进行激烈辩论,为我市天然气价格调整提供依据和参考。而在各种类别的用户中,居民用气更成为听证会上代表们关注的焦点。
去年11月,考虑到天然气利用工程尚未完全竣工,天然气转换工程尚未完成,以及管道天然气成本费用构成尚不稳定等因素,经广东省物价局同意,并经市政府四届常务会议通过,从去年12月1日起,我市管道天然气试行价格,其中居民及学校用户用气价格为3.50元/立方米,公福用户(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用气价格为3.70元/立方米,商业用户用气价格为3.95元/立方米。工业用户用气的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在销售价格(中准价)基础上按上浮不超过5%、下浮不限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近日,市燃气集团提供的听证报告中,提供了两种调价方案,方案一为: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所使用天然气全部为广东大鹏公司照付不议合同气,其中,居民及学校用户销售价格为3.79元/立方米,公福用户销售价格为4.17元/立方米。工商业用户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在中准价基础上按上浮不超过5%、下浮不限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其中中准价为5.57元/立方米,最高限价为5.85元/立方米;方案二为: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所使用的天然气为95%的广东大鹏公司照付不议合同气和5%的现货市场高价天然气,综合销售价格为3.9101元/立方米。按供气量比重88%:12%、比价1∶1.1计算,居民及学校用户销售价格为3.86元/立方米,公福用户销售价格为4.25元/立方米。工商业用户所使用的天然气为现货市场高价天然气和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使用后剩余的合同气,销售价格(中准价)为5.42元/立方米(含税),上浮5%的最高限价为5.69元/立方米。
在昨天的听证会上,听证代表们表示,此次调价方案实行居民及学校、公福用户、工商业用户区别定价,把采购成本低的气源作为居民、学校及公福用户用气定价的基础,使居民用气价格能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这体现了市政府和燃气集团坚持以民为本的精神。多数代表建议,我市管道天然气正式销售价格应以试行价格为基础,居民用气价格基本维持不变或只作小幅调整,工商用户的用气价格在合理分摊配气费用和利润基础上可以适当调整,但上调幅度不宜过大,以便用气企业成本可控。
在听取听证代表和经营企业代表发言后,深圳市物价局副局长马裕滨表示,该局在制定正式价格时,会充分听取听证代表们的建议和意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和出台我市天然气正式价格方案,并报市政府后,才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