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劣质奶粉总经销获刑8年

庭审中辩称进货时不知奶粉不合格,已提起上诉

据《安徽市场报》报道:日前,阜阳劣质奶粉供给的源头——总经销王文官在销声匿迹4年多后,终于被抓获归案,并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王文官在庭审中辩称进货时不知道奶粉不合格,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目前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王文官是浙江嵊州市天普尔食品有限公司(“大头娃娃”主要毒源)产品总经销。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爆发后,王文官销声匿迹长达4年多,2008年8月12日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查明,王文官于2003年开始经营奶粉,同年8月至9月份,王文官将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圣童”牌婴幼儿奶粉批发销售给颍上县耿棚镇个体商户高祥山、刘国忠(均已判刑)及临泉县食品批发商户李明高(批捕在逃),李明高又转销给陶老乡个体户李新道(已判刑)。

受害人吴其全分别从高祥山、刘国忠商店多次购买“圣童”牌奶粉喂养女儿吴毛毛,2003年12月23日吴毛毛死于严重营养不良,感染多脏器功能衰竭;受害人吴心合多次从李新道商店购买“圣童”牌奶粉喂养孙女“甜甜”,该婴儿2003年12月28日死于重度营养不良合并呼吸衰竭。

据有关部门的抽检结果显示,王文官所销售的“圣童”、“贝恩乐”、“佳浓”等奶粉均为不合格产品。对此,王文官在庭审中辩解:进货时并不知道奶粉不合格,知道不合格后就不再销售。其辩护人也认为:被告人不具有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视食品的主观故意,即明知要件,因此指控缺乏证据证明,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对此,法院认为,王文官有义务和责任保证其销售的奶粉应符合国家的食品标准,销售前也没有到有关质检部门检验。王文官应该知道自己销售的奶粉可能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仍予以销售,放任了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