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位专家质疑国家专卖局《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

从2009年的1月9日开始,“吸烟有害健康”这条警示语艰难地从烟盒的侧面“爬”到了正面。争取这一结果,这条警示语整整斗争了14年。

在山东,1月9日之前,将军和云烟两款卷烟的正面就已经有了警示标语。目前,市场上正在经历着新旧包装的交替。

新《规定》细则

早在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此后,在卷烟的侧面,便开始出现这条警示语。

世界卫生组织在2003年5月制定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11条规定:烟草制品的包装和标签必须印上警示语,宜占据50%以上面积,但不应少于30%,最好有警示图片。

“其实,这项工作从去年4月份开始到现在也一直在做,去年也由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布了《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下称《规定》),对我国境内生产的所有非出口卷烟和国外进口卷烟的包装上的健康警语作了具体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一位官员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

该《规定》要求,警示标语应位于卷烟条、盒包装正面和背面,正面使用中文警示语,背面使用对应英文警示语;警示语区域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30%;包装盒警示语有两组标语可选——分别“吸烟有害健康,戒烟可减少对健康的危害”和“吸烟有害健康,尽早戒烟有益健康”,要求字体大小为2.0mm。

任重道远

事实上,卷烟包装盒的方寸之地,正是国际控烟战役的重要战线之一。去年11月19日,在南非德班讨论关于烟草包装警示语的实施准则时,中国代表团则表示,中国烟盒上的名山大川是历史文化的积淀,放上难看的图片是“对广大公众的污辱和不尊重”,因此“尽管从法律上、健康上中国不反对,但从民族感情和文化基础上有保留意见”。

有所不同的是,在出口的“中华”和“红双喜”烟盒上早就印上了类似“腐烂的肺”的图片,但内销的国产香烟盒并不见警示图片。

由于新《规定》警示语字体大小为2.0mm,相当于小六号字体,这个字号比原先印在烟盒侧面的警语字体5号字还要小,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的40多名医学、公共卫生学领域的专家,对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提出了质疑。

去年12月23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消息称,2008年前11个月,中国烟草行业生产卷烟4200余万箱,比上年同期增加220余万箱;累计实现工商税利4300亿元,同比增长约18%。

“而据保守估计,今年的烟草工商税利总计应该会超过4500亿元。”上述烟草专卖局的官员进一步表示。这个数字被今年的烟草行业津津乐道,就在其他中央企业利润下滑的前提下,烟草行业仍然高速增长。

福建下属一家地方烟草专卖局的负责人在接受本报采访时甚至表示,就在全行业正在经历金融危机之时,以烟草行业为代表的部分行业承担起了振兴国民经济的责任。

控烟路漫漫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许桂华表示,尽管规定比原来有一定的进步,但与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流于形式的新规定,显然力度不够,达不到有效减少烟草使用的效果。

首都医科大学副教授崔小波曾经做过一个调查,目前,8%的烟民抽烟基本上不花自己的钱,17%的烟民部分花自己的钱。如此推算,则大概有四分之一的烟民抽的是礼品烟。“如果烟盒上印上骷髅头,或者患病的肺部,至少烟作为礼品的可能将大大下降。”崔小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