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国妇联所属的华坤女性消费指导中心统计,我国77.3%的已婚女性决定着家庭的吃、穿以及日常用品的选购,22.7%的已婚女性在家庭买房、买车、购买贵重物品等大额支出时会“自己做主”,其余已婚女性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家庭重大消费的最终决策。46.5%的已婚女性个人收入由自己支配,将收入交给丈夫支配的仅占2.2%,其余的两人收入放在一起共同支配。

资料还显示,我国女性消费中,用于购买服装服饰的花费排在第一位,其余依次是用于通讯、旅游、健身、化妆品以及购买书籍的费用。

除物质消费外,我国女性在发展型消费方面舍得投入,相当一部分被调查女性曾参加自学考试、各种培训班以及公司培训。

由于我国妇女在家庭消费中的主导地位,使得我国近8亿妇女儿童成为拉动内需的强势人群,同时,她们也成为某些伪劣商品的直接受害者。近年来,因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物超标的产品,使妇女儿童致伤、致残甚至死亡的事件屡屡发生,保障妇女儿童的消费安全,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妇女在消费中的重要地位,保护了妇女的消费权益,也就在相当程度上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