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三季度,全国115个城市报送了本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信息。这115个城市分布在全国各大区域,拥有市区人口1.64亿人,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人口的63.1%;拥有市区从业人员(含城镇个体劳动者) 6190万人,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从业人员的71.1%。
全国115个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
求信息主要表现出以下几方面特征:
1.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各类人员约380.1万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约401.3万人,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均有所增长,求人倍率为0.94。各地区劳动力市场求人倍率依次为:华北地区0.93,东北地区0.85,华东地区1.11,中南地区0.77,西南地区0.90,西北地区0.78。
2.第二产业用人需求增长,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依然占主体地位。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2.2%、32.9%和64.9%。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有所下降,分别下降了0.5和1.5个百分点;而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略有增长,分别增长了0.9和1.4个百分点。
3.分行业,用人需求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制造业和社会服务业三大行业,制造业呈现持续上升态势。三大行业需求合计约占总需求的72.4%。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制造业用人需求比重分别增长了1.8和1.1个百分点。
4.私营及个体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用人需求占多数,与上季度相比呈现下降态势。私营及个体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合计达60%;与上季度相比,私营及个体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下降了0.6个百分点;股份制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下降了1.3个百分点。
5.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所占比重为57.6%,占多数。新成长失业青年、其他人员(主要是进城务工人员)的比重呈现增长态势,而就业转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的比重则出现下降。
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所占比重为57.6%,其中,就业转失业人员占25.8%,新成长失业青年占19%,其他失业人员占12.9%。与上季度相比,求职人员中,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比重增长了0.3个百分点;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比重下降了1.1个百分点;下岗职工的比重下降了0.9个百分点;其他人员(主要是进城务工人员)的比重增长了1.9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比重下降了3.2个百分点;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比重下降了1.1个百分点;下岗职工的比重下降了1.6个百分点;其他人员(主要是进城务工人员)的比重增长了3.6个百分点。
6.劳动力市场中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一方面高技能、高素质人才供不应求,各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已连续多个季度大于1,另一方面年龄偏大、无技能的求职者就业困难。45岁以上年龄组的求人倍率最低,仅为0.53。
从技术等级看,各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中求人倍率较大的是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技师,其求人倍率分别为2.59、1.93和1.84。
按年龄分组,16-24岁、25-34岁年龄组的求人倍率高于其他年龄组,其求人倍率分别为1.03和1.05;45岁以上年龄组的求人倍率最低,仅为0.53。
附表:全国十大城市岗位需求和求职者排行榜
城市
求人倍率
第二产业需求
第三产业需求
岗位空缺大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小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
岗位空缺与求职者比例
北京
1.29
12.8%
86.7%
推销展销人员
5:1
机动车驾驶员
1:3
营业人员、收银员
1:1
财会人员
1:2
餐厅服务员、厨工
2:1
电子电气设备装配工
1:5
上海
0.79
25%
74.6%
机械冷加工工
36: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5
裁剪缝纫工
8:1
治安保卫人员
1:4
电子元件制造人员
27:1
机动车驾驶员
1:5
重庆
1.29
21.8%
77.5%
裁剪缝纫工
7:1
机动车驾驶员
1:3
机械冷加工工
2:1
保管人员
1:4
推销展销人员
2:1
财会人员
1:2
沈阳
0.59
39.5%
57%
机械冷加工工
4:1
机动车驾驶员
1:4
推销展销人员
3:1
清洁工
1:3
裁剪缝纫工
3:1
保管人员
1:3
济南
0.93
17.3%
82.7%
推销展销人员
2: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2
餐厅服务员、厨工
2:1
机动车驾驶员
1:5
机械设备装配工
2:1
保管人员
1:5
南京
0.91
11.7%
88.1%
推销展销人员
2:1
机械冷加工工
1:1
行政业务人员
2:1
公路运输服务人员
1:1
治安保卫人员
2:1
财会人员
1:2
武汉
0.95
25.6%
73.2%
推销展销人员
3: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3
机械冷加工工
6:1
机动车驾驶员
1:4
保险业务人员
4:1
体力工人
1:4
西安
0.64
15%
78%
推销展销人员
2:1
部门经理
1:2
计算机工程师
8:1
家庭教师
1:2
保险业务人员
3:1
机动车驾驶员
1:3
福州
1.28
69.7%
30.2%
鞋帽制作工
5:1
营业人员、收银员
1:2
体力工人
7:1
治安保卫人员
1:2
针织人员
28:1
机动车驾驶员
1:2
成都
0.67
24.3%
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