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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下发《2011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鉴于当前稳定物价总水平、管理通胀预期的任务繁重,2011年重点电煤合同价格维持上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通知要求煤炭供需企业要在本通知下发后25日内,协商完成合同签订。

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明年重点电煤合同价格以文件形式正式作出规定。此前,国务院督察组在山西进行物价督导工作时,曾明确要求山西省所有重点煤炭企业,2011年重点合同煤价不能超过上年的价格。

对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如此明确的衔接意见,发电企业表示理解、支持并坚决执行国家政策。他们一致认为,这样的衔接政策如果贯彻执行到位,对稳定国民经济、稳定物价总水平以及控制通胀都是极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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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业内人士也认为,在目前较为严峻的通胀形势下,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物价控制措施,其中要求煤炭企业对明年重点电煤合同价格保持不变就是一个重要措施。近两年,煤价一直不断大幅上涨,而电价却始终不能联动,使发电企业出现全行业亏损。在目前物价水平较高的情景下,提高电价必然会加剧我国目前乃至明年的物价上涨压力。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试图通过控制煤炭价格上涨从而达到不调整电价的目的,进而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

中煤能源销售公司总经理吴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不提高煤价,作为煤炭企业,我们肯定会执行。”他认为,目前情形下不具备涨价的氛围。

尽管政府出台了明确的价格指导意见,但不少发电企业担忧煤炭企业会大幅消减重点电煤合同数量,提高市场煤的交易量,以应对政府出台的衔接政策。另外,重点合同煤的兑现率能否执行到位,仍需进一步观察。
(来源:中电新闻网-中国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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