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家用电动洗衣机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等11个省、直辖市69家企业生产的69种家用电动洗衣机产品。抽查发现有8种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发热、洗净比、耗电量。
本次抽查依据《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洗衣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24-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脱水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26-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GB/T 4288-2008、《电动洗衣机能耗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2021.4-2004等标准的要求,对家用电动洗衣机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结构,接地措施,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洗净比,耗电量,用水量,宽电压设计,宽水压设计限值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在此次抽查中,金羚电器有限公司全自动洗衣机被国家质检机构认定为不合格,其不合格项目洗净比、耗电量。
企业名称 | 所在地 |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抽查结果 | 主要不合格项目 | 承检机构 |
金羚电器有限公司 | 广东省 | 全自动洗衣机 | 金羚 | XQB60-559GF | 2010-04 | 不合格 | 洗净比、耗电量 | 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洗净比是判断洗衣机洗净效果的指标,按国家标准GB/T 4288-2003要求,能效等级为四、五级的洗衣机产品,其额定洗净比产品≥0.7,二、三级产品的额定洗净比≥0.8、一级产品的额定洗净比≥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