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绿茶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本次抽查依据《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GB2763-2005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对绿茶的感官品质、铅、稀土、六六六、滴滴涕、氯菊酯、溴氰菊酯、氯氰菊酯、顺式氰戊菊酯、氟氰戊菊酯、杀螟硫磷、乙酰甲胺磷、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联苯菊酯、甲胺磷、乐果、敌敌畏、喹硫磷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被抽查的118种样品的农药残留测定结果全部符合GB2763-2005标准规定,117种样品的污染物限量测定结果符合GB2762-2005标准规定。
本次组织对绿茶主产区的生产企业及主销区的大型商品零售企业和专业销售企业的绿茶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重庆、四川、贵州等11个省、直辖市114家企业生产的118种绿茶产品。抽查发现有4种产品的感官品质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要求;有1种产品铅含量超标。
在此次抽查中,嵊州市大鹏茶业有限公司龙井被国家质检机构认定为不合格,其不合格项目为感官品质。
企业名称 | 所在地 |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抽查结果 | 主要不合格项目 | 承检机构 |
嵊州市大鹏茶业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龙井 | 祁山 | 180g/袋 | 2009-12-18 | 不合格 | 感官品质 | 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感官品质是茶叶最基本、最重要的指标,茶叶感官项目不合格会影响茶叶的气味、口感、茶汤颜色等,难以满足饮茶应有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