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2日公示了第一批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的45家企业。这45家钢铁企业2012年合计产量3亿吨,占当年全国粗钢产量的41.4%,其中包括宝钢、鞍钢、武钢等国有企业,也包括沙钢、方大特钢(600507)等民营企业。

    为了加大钢铁行业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力度,2010年6月工信部制定了《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9月,为适应行业发展新变化,对其进行了修订,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规范条件》发布后,得到行业广泛认可。今后将分批公告符合《规范条件》的钢铁企业名单,并根据行业发展需要,适时修订完善《规范条件》。对列入公告的钢铁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加强行业监管。力争到“十二五”末,将80%左右的现有钢铁产能纳入到规范管理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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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负责人称,对于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规范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淘汰落后、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结构调整工作。对于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差别电价、财政奖励、考核问责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逐步压缩其生存空间,迫其退出市场,化解过剩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