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船舶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日前,国务院印发《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方案》提出,要加大对船舶企业兼并重组、海外并购以及中小船厂业务转型和产品结构调整的信贷融资支持。研究开展骨干船舶企业贷款证券化业务。积极引导和支持骨干船舶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

  《方案》提出船舶工业的六方面发展目标:产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创新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产业发展质量不断提高;海洋开发装备明显改善;海洋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化解过剩产能取得进展。

  《方案》同时明确了今后3年船舶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快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开展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关键技术攻关,培育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二是提高关键配套设备和材料制造水平。重点依托国内市场需求推进关键船周配套设备、海洋工程装备专用系统和设备以及特种材料的研发、制造。三是调整优化船舶产业生产力布局。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清理整顿违规建设项目,通过优化组织结构、兼并重组、转型转产等,整合优势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四是改善需求结构,加快高端产品发展。鼓励老旧船舶提前报废更新,加快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加强行政执法和公务船舶配置,实施渔船更新改造,推动船舶工业产品结构升级。五是稳定国际市场份额。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引进核心人才和团队,开展海外产业重组和全球产业布局。六是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促进军民科研条件、资源、成果共享。七是加强企业管理和行业服务。引导船舶企业全面加强管理,加强船员队伍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在信息、技术、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013-2018年中国船舶电子行业市场深度分析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至于具体政策支持方面,《方案》也予以明确表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船舶出口买方信贷资金投放,对在国内骨干船厂订造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的境外船东提供出口买方信贷。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募集资金。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原则,做好对在国内订造船舶且船用柴油机、曲轴在国内采购的船东的融资服务,加大对船舶企业兼并重组、海外并购以及中小船厂业务转型和产品结构调整的信贷融资支持。研究开展骨干船舶企业贷款证券化业务。积极引导和支持骨干船舶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船舶出口。优化船舶出口买方信贷保险政策,创新担保方式,简化办理流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船舶融资租赁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