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煤价上涨、电价调整滞后、利息压力加大、产能利用率低等原因,当前火电企业亏损面接近50%。近期,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课题组在山西、陕西等地实地考察中了解到,部分火电国企面临因现金流断流可能导致企业关闭。中改院专家建议短期内尽快采取具体政策帮助火电企业打破困境,同时加快电力体制的综合改革,实现电力公益性与商品性的有效兼容。

  火电全行业亏损是结构性问题

  2018年上半年,能源行业效益总体改善,但火电企业亏损面接近一半。从区域看,中改院调研的山西省83%的火电企业亏损;从微观个案看,课题组考察了山西运城某电力公司,装机容量为两台60万千瓦。该企业2017年亏损2.42亿元,累计亏损25.5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51.52%。

  专家认为,火电企业普遍亏损,是多种因素叠加,尤其是政策性和体制性因素影响的结果。

  煤价持续上涨,呈现“厂”字形趋势。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为例,2016年6月1日,该指数为390元/吨,到2017年年底达到577元/吨,直接增大了发电企业成本。

  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作用有限,煤炭成本波动不能及时反映在电价。2016年下半年煤价上涨以来,电价仅在2017年7月1日上调过一次,上调幅度还不足以覆盖煤价的涨幅。以山西运城某电力公司为例,其上网电价涨幅为3.93%;同期企业不含税采购综合标煤单价涨幅为41.24%。

  利息压力加大。火电企业投资时利用银行贷款,形成经营中较大利息压力。山西运城某电力公司2017年仅利息支出就达到1.7亿元,相当于该企业当年亏损的85%。导致火电企业贷款难度加大,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调峰保供政策性因素影响。山西运城某电力公司投入运营以来,出现较大亏损的是两个年度。一是2008年奥运保电,当年企业亏损达到7.13亿元;二是2011年煤价飙升,大唐运电严格按电网调度保障供应,当年亏损5.73亿元。两个年度的亏损占到企业历史累亏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