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江苏响水化工厂的一声巨响,带走了78条鲜活的生命,另有566人因此受伤。硝烟虽散,但爆炸带来的余震显然还在。3月27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召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通报响水爆炸案的同时,更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会议同时提出,将在近期展开一场从上至下的新一轮安全生产巡查。数字水泥网梳理了会议精神后,发现以下两点与水泥行业密切相关:
一、国家将组织专业力量全面排查风险,严查“差、乱、小”企业,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淘汰的坚决淘汰。
这些企业主要但不限于化工行业。所有行业的“差、乱、小”企业实际上都存在安全隐患。在产能严重过剩、环保压力日甚的大背景下,水泥行业中的“差、乱、小”企业本就在排放方面频现黄牌警告、面临被关停并转的命运。而这类企业往往还同时为了经济效益不顾员工的人身安危频现违规操作。因此,在此轮安全巡查中,这类“差、乱、小”的水泥企业或将成为重点督察和整改对象。
二、国家将加强矿山等领域的安全治理,对非煤矿山等相关领域开展针对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在水泥行业,矿山一直是安全事故高发领域,采掘施工、爆破、坡道运输等各个环节都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因此,矿山安全管理不容忽视,相关监管部门对水泥矿山的督察整改也从未大意,比如今年1月份,某水泥企业的两处石灰石矿就因为环评手续不达标、有事故隐患等而被相关部门要求停顿整改。可以想象,经过3?21爆炸事件的警示后,相关部门对水泥矿山安全生产的巡查整顿只会更严格、更精细。
与其事后整改、不如提前防范。在水泥行业,有些企业是将采矿工程外包给其他单位的,也有些企业并未外包、自己全权负责采矿和管理。
对于选择外包的企业来说:一定要重视外委作业的安全生产!绝不能违规发包、以包代管!也就是说,水泥企业在矿山外包之前,要严格审定外包单位的相应资质;即便外包给具备资质的工程单位,外包期间的安全管理也必须过问、严格管控。因为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要求,一旦因违规发包、以包代管而出现矿山安全事故后,责任主体唯一在水泥企业。
对于并未外包的企业来说,矿山安全的管理就更得全权把控、严上加严了。
实际上,水泥行业早就开始探索矿山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问题了,并且初成体系。如滕州中联在矿山安全管理上采用的“两体系”(即“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简称),不仅切实将自家矿山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得更清晰、员工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更明确,同时也为整个水泥行业矿山的安全生产、企业具体如何操作与管理等,提供了最佳范本和借鉴,值得在全行业推广。
实际上,不管是严格审定外包单位的资质、还是自身将矿山安全切实管理起来,都只是方式方法的不同。归根结底,企业负责人要将员工的人身安危置于经济效益之上,才是根本上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