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是人口大市、养老大市。如何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作为职能部门的市民政局一直将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6月14日,市民政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印发《2020年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要点》。这份工作要点,以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为着力点,在重点抓好脱贫攻坚、完善法规政策、优化服务供给、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质量五方面工作,详细列出了23条创新务实举措,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这23条举措,精准聚焦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满满都是“干货”,只为让养老服务工作更贴心、更暖心,让老年人生活得更安心、更舒心。
助力脱贫攻坚大力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提升改造工程
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重点加强县级敬老院和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年内新建护理型敬老院3处、护理型床位650张;改造提升敬老院17处、护理型床位1782张。每个县区都至少建设一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提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行愿进全进,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
提升敬老院法人登记率。符合事业单位登记条件的,向编制部门申请登记;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推广建设县域“1+N”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联合体,作为分院由具备法人身份的供养服务机构实施统一管理;推行公建民营改革,由具备法人资格的专业养老服务组织托管。
加强留守、困难等特殊老年人关爱服务。市、县全部出台加强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细则或方案,进一步核实底数,落实包帮责任人,以子女不在身边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独居等特殊老年人为重点,采取上门探视、电话问询、志愿服务、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大关爱巡访频次,落实关爱服务措施。加强对失智老年人的关爱服务,为有行动能力的失智老年人配备定位手环。市、县全部建立和落实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全面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严格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将相关信息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并及时更新,确保数据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以特困、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对象,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鼓励向经济困难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拓展。2020年底前,结合打赢脱贫攻坚战,各县区可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
巩固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试点成果。总结推广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试点经验,确保2019年计划建设的农村养老周转房全部投入使用,健全管理使用制度。
健全法规政策
加快《临沂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进度
强化法治保障。做好《临沂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调研起草工作,年内拟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
加强规划引领。市、县着手编制“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县级全部出台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市级出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办法。各级民政部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优化补助政策。省级调整优化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在2020年省级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中增加敬老院改造提升、城乡日间照料设施运营奖补等项目后,市、县出台配套政策。
优化服务供给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70%
完成养老床位建设任务。细化年度建设任务,明确建设数量,实行项目化管理,今年全市新建养老床位4452张,改扩建养老床位1932张。重点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确保年底前各县区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40%以上。
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街道建设一批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继续合理推进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今年全市新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12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4处、农村幸福院18处。
开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按照新建住宅小区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老旧小区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套建设和调剂配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在不变更产权关系的前提下,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管理,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根据实际无偿或低偿提供给养老专业服务组织使用,年底力争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达标率达到70%。
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全市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提升行动,年内全市培训养老院院长122人、养老护理员6080人、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390人、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1000人。开展“齐鲁敬老使者”推荐和“沂蒙敬老使者”评选活动。
提升服务质量
全面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
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继续落实养老机构帮包责任制,持续做好养老服务设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全市养老机构绝对安全与健康运行,确保各类养老服务设施人员安全。
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市、县出台配套政策,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积极推动解决养老机构无照经营、违规经营、消防不达标等问题。
抓实抓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采取入院检查、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照有关标准规范逐一检查,确保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的养老机构达到70%以上;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的养老机构达到100%。
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对照有关标准,对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开展等级评定,进一步摸清底数,评估率达到100%。
统筹养老机构等级评估,开展护理型床位认定统计工作。及时将评估和认定结果录入省养老管理平台。围绕我市养老服务标准建设重点,引导和鼓励工作基础较好、有积极性的县区或企业启动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争取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一批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单位,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广,推进全市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
建立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奖补机制。建立与评定等级挂钩的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运营奖补机制,年内95%以上的农村幸福院实现规范运营。
建立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市、县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供给对象、供给方式、服务标准。
建立养老服务“四专”库。面向全市征集养老服务专家、专业养老评估机构、专业养老服务组织、专业养老培训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四专”库。
创新体制机制
完成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
做好第五批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从“加强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保障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兜底服务制度、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广应用”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深化医养融合发展、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10个方面完成试点任务,建立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宜、覆盖城乡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开展养老服务创新示范试点工作。推动各县区围绕完成养老服务重点任务,加强探索创新,打造示范样板,全市培育发展养老服务组织9家。
加快推进“互联网+养老”。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服务全覆盖。探索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纳入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监管,联结各类养老服务组织,高效便捷为老年人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