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部分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就业形势趋于严峻,社会保障将面临新的困难,劳动争议和举报投诉案件数量上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7日发出通知,提出切实措施,强调要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
规模裁员要及时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对本地区可能出现的规模裁员和失业增加等情况,及时向政府报告。
鼓励国有企业带头承担社会责任,尽量减少裁员。对关闭停产企业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重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群众的就业工作,重点做好关闭停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
此外,要及时将下岗失业人员纳入登记失业人员范围,在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和“一对一”就业援助,及时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
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充分运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加强对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和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以及对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根据需要延长培训期限,提高培训补贴标准。
医保、工伤保险可降费率
在社会保障方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要做好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继续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工伤保险待遇,降低医疗保险基金起付线或提高封顶线。
另外,着力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适当降低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
具体措施包括,多渠道筹资,努力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实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属地管理,其保障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规模较大的统筹地区,可采取一次性措施适当降低一定时期的缴费费率。
在稳定劳动关系方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区别不同情况,指导符合条件企业及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制。
在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方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要及时了解本地区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就业状况和返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