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周三审议通过了汽车产业振兴计划,但其中对汽车购置税的下调幅度明显低于市场预期,并且对汽车贷款也没有出台具体优惠政策。

中国国务院周三通过的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主要包括: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增加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并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

此次汽车产业振兴计划出台的背景是国内汽车市场的持续萎缩。在过去的5个月中,国内汽车市场销量有4个月出现下降;而2008年全年销量仅增长6.7%,创下中国汽车业十年来的最低增速。其中,据中国乘联会的统计数据显示,11月份,国内22家主要乘用车企业总销量35.97万辆,同比下滑高达16%,创下中国车市6年以来的最大跌幅。

但以上购置税减免幅度明显低于市场预期。在此前中国乘联会向相关部委提交的建议中,一套方案是免收1.6升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车的购置税;另一套方案是:排量1升以下乘用车的购置税从目前的10%降至2%,排量1升至1.5升乘用车购置税调整至4%,排量1.5升至2升的乘用车购置税调至6%,排量2升至2.5升的购置税调至7%,排量2.5升至3升的购置税调至8%,排量3升至4升的调至9%,排量4升以上的购置税仍为10%。

目前,中国汽车市场中超过60%的车辆排量都在1.6升以下,而2.0升以下的汽车则占据了80%。

另外,市场呼声较高的"车贷利率打折"亦未有出台具体政策。此前,市场预期汽车贷款利率将从目前的超过10%下调至6%,从而推动中国的贷款购车潮。

在今天审议通过的汽车振兴计划中,国务院还提出:将推进汽车产业重组;今后三年中央安排1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发展;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发展自主品牌,加快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发展现代汽车服务业,完善汽车消费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