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全国人大代表、兖矿集团董事局主席、党委书记耿加怀,全国政协委员、原神华集团董事长陈必亭,分别在提案议案中呼吁减轻煤企税费。
王显政在提案中写到:2009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与此同时,煤炭增值税增加4个百分点,由原来的13%变成17%。扣除允许抵扣煤矿新增的生产用设备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增值税负仍然增加到11%~14%,是全国平均增值税负水平的三倍多。
通过对山东省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新汶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煤炭企业调研,耿加怀在议案中详尽地列出了近几年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有关增加煤炭企业税费的政策。
由于相关税收标准提高和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的实施,10家煤炭企业2007年、2008年分别多缴纳煤炭资源税2.09亿元、2.05亿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9亿元、19.8亿元,土地使用税8172万元和8858万元。
陈必亭在提案中提到,山西省大同市由地税局征收的地方性收费项目多达13项。煤炭企业税费负担越来越沉重,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山西、河南和辽宁等省煤炭税费情况调研结果显示,多数煤炭税费总额已经达到销售收入的30%以上。2008年上半年,山西阳泉煤业集团税费总额占销售收入的37.91%,山西焦煤集团税费总额占销售收入的34.78%。
并且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拟征收一些税费还没有实施。陈必亭表示,这些政策实施后,煤炭企业税费将超过企业销售收入的40%,如果考虑煤炭企业仍然承担着大量企业办社会职能费用的话,统筹外职工养老费等费用,综合税费将占到企业销售收入的近50%。
业内专家预计,今年3月电煤市场需求大致为7400万吨,将比去年3月萎缩1000万吨甚至更多。一方面是市场环境严峻,另一方面是行业整体税费水平大幅提高,煤炭企业负担大大加重。而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煤炭企业已经无力将负担转嫁到下游行业。而之前业界高度关注的煤炭资源税改革近日也有消息传出,拟定煤炭资源税率由现行的1%左右,暂定提高到2%~5%;拟出台征收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平均吨煤征收15~30元。
对此,王显政在提案中建议,国家可以继续实行煤炭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同时,积极推进煤炭税费总体改革,按照煤炭产业的发展规律,明确由煤炭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统筹考虑煤炭税费总体水平,研究制订煤炭税费整体改革方案,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确定合理的税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