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炭行业发展趋势预测

  “十五”期间煤炭产业投资加速增长,自2005年开始进人煤炭产能集中释放期,2007年之前,在产能集中释放的过程中,通过贯彻落实煤炭资源整合、安全整治和产能置换等政策,扣除报废矿井能力和关闭小煤矿的生产能力之后,煤炭总产能将相对较快增长,但不会出现失控局面。根据煤矿的建设周期,预计2007年将是逐步释放的高峰期,2008年将是产能达产的高峰期,煤炭供应能力存在大幅增加的可能,供应过剩压力将有可能持续存在。当然还需进一步看到,煤炭产能过剩趋势并非生产能力绝对过剩所致,直接原因是煤炭消费增长水平放缓。

  对煤炭需求量增长,目前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认为,2010年煤炭产量将超过25亿吨,理由是2005年煤炭消费量为21.7亿吨,2006年增加I亿吨左右,需求量为22.5亿吨左右,而且“十一五”期间,全国仅电力装机就达3亿千瓦,因此煤炭需求还会有大幅度增长。另一种看法认为,国家把“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作为“十一五”时期发展的重点,并将单位GDP能耗降低20%作为自我约束性指标,电力工业一方面增加装机,另一方面要关闭淘汰10万千瓦以下的机组,在未来15年内逐步淘汰10万千瓦一2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燃油机组;冶金行业要逐步淘汰上亿吨的能力;建材行业比发达国家耗能高达50%以上,节能潜力巨大,也要大幅度节能。综合各方面因素,煤炭工业的发展要改变过去那种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模式,既要做加法又要做减法,有的还要做乘法和除法。基于各方面考虑,我们认为:到2010年煤炭需求量控制在25亿吨较为合适。

  “十一五”期间,煤炭供求关系朝宽松方向发展,处在供应略微偏松状态,煤炭库存有可能超出正常合理水平,煤炭价格面临降价压力,但由于煤炭生产成本上升,石油价格处在高位,煤炭价格不会急剧下跌。2008年以后,煤炭供求关系将由偏松状态进人中性平衡状态,进而有可能转变为略微偏紧状态,煤炭库存将保持在基本合理水平,煤炭价格将呈稳中趋升态势。根据中国能源发展形势,《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煤炭出口要控

  制在7000万吨以内,适当增加进口。2006年延续此前两年“煤炭出口减少,进口增加”的发展惯性,预计2007年煤炭净出口略有增加,2008年以后基本平稳。

  “十一五”期间将是铁路建设高峰期,运输瓶颈制约将逐步缓解。但运能增加多数在“十一五”后期,且区域布局不均衡,因此局部地区的煤炭生产仍会受到铁路运力不足的制约。预计2010年煤炭铁路运量可达15亿吨以上.可基本满足煤炭供应需要。

  同时,中国煤炭运输呈现集中化趋势煤炭运输的集中化趋势,扩大了山西省煤炭资源和秦皇岛港煤炭中转对沿海地区和全国煤炭市场的影响程度,而沿海市场对山西煤炭资源和大同一大秦线一秦皇岛港这一供求链条的过度依赖,对煤炭供求关系的影响具有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大于煤炭生产或煤炭需求对煤炭市场的影响。而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煤炭运输状况都是制约和影响煤炭供求,乃至影响煤炭价格的关键性因素。

  今后几年全国(包括沿海地区)煤炭供求的重心将进一步向“三西”煤炭产地*大秦线铁路运输、秦皇岛港煤炭中转这一供求通道转移,一旦其中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或者出现突发事件,抑或三个环节之间的衔接出现失误,都会对整体煤炭供求带来损害,并且由于煤炭供求及其增长过度倚重这一通道,有可能放大某个环节或突发事件对煤炭市场的影响。

  (二)“十一五”时期煤炭行业发展思路与目标

  中国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煤矿建设由“新建为主,整合为辅”转变为“整合为主,新建为辅”,这是“十一五”规划的一大“亮点”,对防止煤炭产能过剩,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煤炭开发战略转向

  目前,中国煤炭工业走的基本上仍然是一条低层次的发展道路,存在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安全事故多发、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治理滞后等种种问题。要改变煤炭行业的弊端,只有构建新型煤炭工业的生产开发思路。“十一五”时期,国家对煤炭生产开发重点进行了重大调整,煤炭开发思路由“新建为主,整合为辅”转变为“整合为主,新建为辅”。2006年5月29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指导意见》,总的要求是: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活动,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七大类、十五种矿井,严格控制新建矿井规模和数量,通过整顿关闭、资源整合和政策治本,到2008年上半年实现采矿秩序明显好转、小煤矿数量和事故总量大幅度减少、资源回收率、装备水平及从业人员技术素质明显提高。为确保实现“三年基本解决小煤矿问题”的目标,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了煤矿整顿关闭三步走“时间表”,提出到2008年上半年力争把小煤矿数量控制在I万处。截至2006年3月底,共关闭小煤矿5535处。

  2006年5月29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原则上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以整顿关闭为工作重点。依法取缔关闭非法开采、违法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布局不合理的矿井。

  第二阶段(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以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为工作重点。一手抓整顿关闭,一手抓资源整合。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II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矿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中规定的资源整合的目标、范围、原则和程序进行。通过资源整合,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改变小煤矿过多、过乱、过散的状况,进一步减少矿点数量。

  第三阶段(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以政策治本、强化矿井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工作重点。继续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严格安全准人,强化源头管理,全面提升小煤矿整体水平。

  当前,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即将进人第二阶段,煤矿整顿关闭的重点为:一是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二是限期关闭和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矿井,三是严格控制新建矿井的规模和数量。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实现“一个好转、两个减少和三个提高”的目标。即采矿秩序明显好转,小煤矿数量大幅度减少,力争控制在I万处左右,小煤矿事故总量大幅度减少,百万吨死亡率力争控制在4以下,小煤矿资源回收率明显提高,装备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技术素质明显提高。

  国家发改委正在加强煤炭资源的开发和监管工作,联合执法,加强各部门协调,以整顿和规范煤炭开发秩序;加强煤炭地质勘察工作,保障煤炭的长期稳定供应;研究建立煤炭资源战略储备制度,对特殊和稀缺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继续开展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执法检查,遏制破坏浪费煤炭资源的势头,建立健全煤炭生产企业资源储量管理体系。

  2.煤炭行业结构调整

  在对中小煤矿进行整顿的同时,中国从2003年开始形成建设大型煤炭基地的总体规划方案。在这一总体规划中,中国将建设神东、晋北、晋东、蒙东(东北)、云贵、河南、鲁西、晋中、两淮、黄陇(华亭)、冀中、宁东、陕北13个大型煤炭基地。规划涉及14个省、区,总面积10.34万平方公里,拥有40多个主要矿区(煤田),保有储量高达6908亿吨,占全国煤炭储量的七成。“煤炭大集团”的框架与上述大型煤炭基地的建设相生相伴。中国将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尽快形成5个一6个亿吨级生产能力的特大型企业集团,5个一6个5000万吨级生产能力的大型企业,使特大型企业集团和大型企业的产量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60%左右。

  2006年4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安监总局等7部门制定了《加快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应对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十一五”期间,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总量调控、关小上大、有进有退、产能置换的原则,从完善规划指导、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准人门槛、淘汰落后能力、改善安全状况、改革流通体制、加强环境保护等方面入手,大力推进结构调整,促进煤炭供需长期稳定、高质量的平衡,全面提升煤炭工业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

  “十一五”期间煤炭行业结构调整的主要目标包括:

  —实现煤炭高质量稳定供应,供需总量基本平衡。2010年全国煤炭产量24.5亿吨,其中大中型煤矿比重达到75%左右。适时建设一批大型煤矿项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基本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中小煤矿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快建设5个一7个亿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小煤矿减少到I万个左右,基本完成对小煤矿整合、改造和重组。

  —提高煤矿生产技术水平和资源回采率。大、中型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95%、80%以上,小型煤矿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程度达到30%以上,全国煤矿资源回采率达到40%以上。

  —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煤矿安全基础条件有较大改善,瓦斯得到有效治理,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1.6以下。

  —矿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控制。煤研石和煤泥利用率达到75%以上,煤矿瓦斯抽放利用率达到30%以上,矿井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采煤区沉陷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3.煤炭工业区域规划

  根据区域煤炭生产供应和消费需求特征,目前中国煤炭产区划分为三个区域带,即东部煤炭调人区、中部煤炭调出区和西部煤炭后备区。东部煤炭调入区包括东北、华东、中南和京津冀4个地区,是中国经济发达地区,也是煤炭消费的重心,这些地区煤炭资源较少,煤炭调人量大,必须稳定其生产规模,延长稳产年限。中部调出区包括山西、陕西和内蒙古西部3个地区,这些地区煤炭资源丰富,赋存条件好,适宜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十一五”期间煤炭产能增量的70%以上要依靠该区。西部后备区包括西南和新甘宁青,该区煤炭生产主要以满足本区需要为主,适当补给东部地区,“十一五”期间煤炭产能将适度增长。

  即将出台的(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将进一步优化上述煤炭区域布局,《规划》将全国分成煤炭调人区、煤炭调出区和煤炭自给区三个功能区,并调整了沿用20多年的区带划分,将调出区由原来的晋、陕、内蒙古调整为晋、陕、内蒙古、宁;将原来的西部后备区,改为西部自给区。按照稳定调人区生产规模,加快调出区开发速度,适度加快自给区开发的煤炭布局原则,结合各省煤炭需求,将产煤省分成五类,据此确定规划期内各省煤炭产量目标、新开工规模,使煤炭布局趋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