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方的出色经营之下,达能已经累计分回红利超过了35亿元,这还不包括2007年的分红。”娃哈哈新闻发言人单启宁颇为气愤地表示。他说,达能集团除了从娃哈哈合资企业获得巨额利润,还挑起双方矛盾,影响公司经营和利益,娃哈哈难以忍受达能的这种“无赖行径”。

在中国商业界产生轰动影响的“达娃之争”日前又有新进展。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驳回达能要求撤销杭州仲裁委员会就“娃哈哈”商标转让协议裁决申请的裁定书。达能表示将就此向更高司法机关申诉。

除了上述法律诉讼,达能与娃哈哈之间正发生许多法律诉讼官司。如达能在山东潍坊起诉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从事竞业禁止行为。不过目前为止,好像双方之间的法律诉讼战均对达能不利,达能无一胜出。

前不久,斯德哥尔摩仲裁庭就达能提出的临时措施问题作出了裁定,除了支持“允许达能进入合资公司”一项,仲裁庭驳回了达能的其他请求。

“达能是合资公司的大股东,他们毫无疑问有进入合资公司的权利。”单启宁表示,鉴于双方仲裁程序尚未结束,他对仲裁的进展情况无法给予评论。但他同时也表示,娃哈哈一方从未反对达能人员进入合资公司,但他也强调,股东进入合资公司之后的行为与权利,要受中国《公司法》等法律的约束。

单启宁进一步指出,事实上,在纠纷发生之后、特别是合资公司原董事长宗庆后辞职以后,多家合资公司曾要求达能委派的副董事长范易谋尽快前来合资公司指导工作,但达能至今未予回复。

“我们对达能不顾基本事实的言论感到气愤和失望。”单启宁表示,在双方从1996年开始的长达12年的合资过程中,达能除了陆续投入不到14亿元的资金,对合资公司没有作出任何贡献。每一家合资公司从基本建设、设备采购,到投产、销售,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完全由娃哈哈和合资公司的中方管理层承担。而娃哈哈最初与达能合资的初衷就是希望达能在管理、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但达能只希望获取、而不愿意付出,对于合资公司管理层提出的投资建议,达能也总是拒绝和推诿,甚至连承诺的出资也总是迟迟不能到位。合资公司始终存在巨大资本缺口,也是由中方设法筹措资金填补的。

“否则,许多合资公司连建造厂房、购置设备的钱都不够。”达能惟一长驻合资公司的人员就是一名财务总监,但“他的主要作用就是收集娃哈哈提供的财务资料,对合资公司的经营也没有任何帮助。”单启宁气愤地表示,“因此我们对达能无端挑起这场纠纷感到十分气愤,我们不理解达能究竟要做什么。”

据了解,达能曾试图以高达300亿元的价格把合资股份卖给娃哈哈,而其却只想用40亿元的价格收购娃哈哈非合资企业51%的股份。这是达能与娃哈哈产生矛盾的根本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