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蹊跷卷入多起民间担保借贷纠纷,四川金顶向乐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请公安机关就上述纠纷案中相关责任人涉嫌伪造公司部分董事签名及伪造公司董事会决议等行为立案调查。 

  公司今日公告称,6月1日下午17时,公司收到乐山市公安局下发的多份《立案决定书》,乐山市公安局已针对上述情况作出立案决定。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的立案决定中,陈建龙是唯一被立案调查的对象。 

  涉及金额逾8000万元 

  公告显示,此次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所涉及的纠纷共计5起,涉及的债权人包括了施正明、浙江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真盛担保有限公司以及章树根等。而在这些纠纷中,四川金顶均为其中的债务人富阳市鹳山电缆电线有限公司、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发现,上述民间借贷纠纷共涉及金额愈8000万元。 

  对于应承担的担保责任,四川金顶大感冤枉。以施正明案为例,其中有一份名为“金顶董字[2008]32号董事会决议”的关键证据,显示四川金顶董事会曾通过决议为浙江大地纸业的这一借款做担保。 

  但公司随即公告,经自查,截至2008年12月31日,四川金顶董事会办公室所发红头文件最后一份编号为“金顶董字[2008]029号”,发文时间为2008年12月29日,并无 “金顶董字[2008]032号”编号及董事会决议文件存在?而且这份文件印章的印模也与公司的用印不一致。 

  同时,公司也就相关资料请董事会成员书面复函说明情况。除新近请辞的四川金顶董事长陈建龙没有回函外,其余董事和独立董事均表示未签署过这份文件,这份文件上的签名不是他们本人的签名。 

  正是基于这样的情况,四川金顶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陈建龙被立案调查 

  “如果上述情况属实,则相关负责人将涉及伪造文书公章,并涉及到合同诈骗。”一位法律界资深人士表示。 

  值得玩味的是,在所有《立案决定书》中,乐山市公安局均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陈建龙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立案侦查。 

  “从目前来看,调查的矛头全部指向了陈建龙。”一位熟悉四川金顶的人士告诉记者。 

  实际上,在四川金顶就上述民间借贷资料请董事会成员书面复函说明时,陈建龙便一直保持着沉默。 

  就在前不久,5月22日,四川金顶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接到陈建龙提交的个人辞职报告,陈建龙请求辞去四川金顶董事长、董事的职务。 

  上述法律界人士表示,随着当地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四川金顶原本属于经济纠纷的民事案件正有向刑事案件转化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