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上,大会授予了中国“烟灰缸奖”,以“表彰”种烟最多、抽烟最多、唯一拥有专卖特权且向消费者征收重税的国家。我国吸烟者有3.5亿,被动吸烟者超过4.5亿,根据《The Lancet》估算,2050年,我国因吸烟而死亡的人数将超过一亿!

  用切实可见的身体下降去换虚无缥缈的数字增长还将无可避免的持续下去。尽管有关部门一直在强调控烟禁烟,但到现在我也只能在外片中看到那块早该在三年前挂出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牌匾。

  NO.1 6家烟草企业全部落选“中华慈善奖”

  6家烟草企业全部落选

  民政部近日颁布了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获奖的企业、个人、机构、项目总计多达328个,然而在这328个获奖者名单中,却没有一家烟草企业上榜。

  记者在一份11月份由民政部公布的《关于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的公示》中注意到,在“最具爱心内资企业获奖名单”一栏中,共有140家企业被提名,其中就包括中国烟草总公司在内的6家烟草企业。在这份按照年度捐赠金额排序的榜单中,中国烟草总公司位居榜首,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湖南中烟工业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等烟草企业也都赫然在列。

  在最终出炉的榜单中,6家烟草企业为何全军覆没,无一家上榜呢?

  《每日经济新闻》随后从民政部中华慈善奖评选办公室了解到,自提名榜单公示后,民政部将授予烟草企业“中华慈善奖”的消息引起了禁烟组织的强烈反对,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等机构纷纷致函民政部,建议将烟草企业从名单中除去。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认为,授予烟草企业“中华慈善奖”违背了世界卫生组织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其实施准则的要求。中国控制吸烟协会认为,民政部如对生产、销售烟草导致我国每年百万人死亡的企业授予“中华慈善奖”,实在是有悖“善”奖本意,将严重损害该奖项声誉,变成烟草企业的变相广告。民政部最终采纳了各方意见,取消了烟草企业的评选资格。

  NO.2 可能会打击收益丰厚的烟草企业对慈善事业的积极性

  “对于烟草企业的慈善行为不予公开承认,今后在评选方面我们都暂不考虑烟草企业。”中华慈善奖评选办公室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这是民政部的决定,我们也没有办法。不过今后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做慈善。”上海烟草集团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据了解,该集团今年为地震灾区捐款1000多万元,全年捐赠金额远远超过了参选 “中华慈善奖”1500万元的最低额度。此外,位居提名榜首的中国烟草总公司今年更向地震灾区捐助3.39亿元。

  尽管如此,有业内人士认为,民政部遵守世卫公约无可厚非,但一味的“封杀”可能会打击收益丰厚的烟草企业对慈善事业的积极性,这对社会而言也是一种损失。

  NO.3 “烟灰缸奖”让人脸红

  11月22日,在南非德班举行的世界卫生组织(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落下帷幕。在这次会议上,中国得了一个尴尬的奖项———“烟灰缸奖”,此奖由与会的非政府组织代表评出,专门颁给控烟不积极的国家。(11月27日《国际先驱导报》)

  其实,获得此奖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据最新数据,我国的吸烟人数达到3.5亿,被动吸烟人数高达5.4亿。这个人数堪称世界之最,自然而然要受到批评。更让人忧虑的是,青少年和女性吸烟已成为突出现象,青少年吸烟者达1400万,尝试吸烟者不下4000万,女学生吸烟率上升。也就是说,颁发“烟灰缸奖”给我们的意思是,要下决心控烟、紧急控烟。

  在过去若干年,我们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烟草所创造的税收上,却忽视了公众的健康权、生命权,这种面貌急需要改变。我们既然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就应该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应该因为烟草而让国家荣誉受损失。

  NO.4 烟草专卖,特殊利益集团政策

  1983年建立的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制度,25年间成功的把烟草业打造成中国国营垄断的“一大利薮”,在公共卫生专家及众多有识之士的常年诟病声中“岿然不动”,围绕着这一制度绵绵密密编织起来的利益集团网络力量如此之大,以至于他们完全无视这一制度的巨大社会成本:据最近的一期的《柳叶刀》(The Lancet)估算,从现在到2050年之间有1亿中国人会因为吸烟而提早死亡!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民间组织的常年推动下,西方各国政府均已采取各种约束烟草的措施,并取得显著进展。以美国为例,自1960年有官方统计数字以来,在多方努力之下,吸烟人口首度在2007年降到总人口的20%以下(即便如此,这与该国公共机构的预期目标仍有距离)。最近刚刚闭幕的显示国际控烟协调努力(Concerted Effort)的南非控烟大会,更是把中国的烟草专卖制度与公共卫生政策之间的内在冲突暴露得淋漓尽致。

  在南非举行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obacco Control)第三次缔约方会议通过了约束烟草的三条实施准则:一,在制定和实施烟草控制方面的公共卫生政策时,应防止其受烟草业的商业和其他既得利益的影响;二,“盛装烟草制品的各个包装,均应标有说明吸烟危害的健康警示”,警示应该大而明确、清晰、醒目,宜占主要可见区域的30%至50%;三,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中国作为缔约方,也由卫生部牵头组团参加了本次会议。经过反复挣扎,中国也同意了这三条准则。中间有一个插曲,11月19日,在审议第二条准则时,绝大多数国家都赞成不作修改地通过,但有中国代表发言称使用腐烂的肺等图片警示有困难,因为中国烟盒上的名山大川是历史文化的积淀,如果放上难看的图片是“对广大公众的污辱和不尊重”,因此“尽管从法律上、健康上中国不反对,但从民族感情和文化基础上有保留意见”。毫不奇怪,发言收获一片嘘声。当日,中国被与会的全球民间组织代表授予“脏烟灰缸”奖,获奖理由是“宁要漂亮烟盒,不要公民健康”。

  该位中国代表来自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是两套牌子、一套人马)。根据第一条准则,未来召开的国际控烟会议,代表烟草业利益的烟草专卖局将失去参加的资格。烟草专卖局反对的真实动机是因为主要靠送礼需求支撑的高档卷烟市场是中国烟草业税收、利润的主要来源,如果加上腐烂的肺之类的警示图片,高档卷烟的送礼需求就会大大减少,价格就会崩溃。正是出于这种考虑,烟草专卖局与质检总局数月前联合发布的烟草包装标准,规定仅需采用文字警语,面积只需达到30%。

  上述事实给第一条准则“不得让烟草利益集团干预公共卫生政策”能否在中国得到切实贯彻带来了疑问。实施控烟禁烟的公共卫生政策,有巨大的社会利益。但问题是:只有排除烟草利益集团的干预、强力推进控烟禁烟,这种巨大的社会利益才会成为现实。

  从微观上看,一个人选择吸烟,无论他知道不知道烟草对自己健康的损害、吸烟与包括肺癌、皮肤癌等多种类型的癌症及心脑血管疾病等有显著的相关性,他实际上都要承担一个健康成本。健康成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吸烟增加的得癌症等各种疾病的几率,为此付出的医疗费用;二是由于吸烟增加的得癌症等各种疾病、提前死亡的几率导致的产出损失,即他现在用于看病的时间、提前死亡损失的时间本来可以用于生产,有产出价值。

  而无论这个人对烟草与健康的信息费用是高还是低,他做决策时均没有考虑到吸烟的一部分社会成本:不吸烟者的“被动吸烟”问题,在家中,一个人吞云吐雾,其他家庭成员也不得不在烟雾缭绕中生活;在人多的公共场合,一个人吸烟,许多人被迫吸二手烟,这些人无辜受累,不仅要忍受吸入烟雾对自己身体的不适,还要承受被动吸烟带来的健康成本(医疗费用加产出损失)。这就带来了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的分离(Divergence between Private and Social Costs),一个人吸烟的私人收入与私人成本在边际上相等,但与全部社会成本在边际上不等。

  原因是,在家中,因为家庭成员对吸烟者有爱,吸烟者可以对这种爱加以剥削;在公共场合,因为有协商等不菲的制度费用的存在,吸烟者可以在绝大多数时候自行其是。这充分说明,在吸烟者享受事实上随时随地吸烟权利的情形下,同时要清晰界定和可靠保障不吸烟者有免受“被迫吸烟”的权利的制度费用是很高的,不吸烟者只好自己承受被迫吸烟的成本。

  这就意味着,通过法律强制推行的控烟、禁烟措施来解决这种“负外部性”是大有可为的,可以大大节约上述界定和保障的制度费用,而带来社会利益。

  从宏观上看,中国实施烟草专卖,把烟草业当成国营垄断的支柱性行业,可以带来两块GDP:第一块是烟草终端销售收入,中国长久以来一直是世界第一大烟草种植国、世界第一大烟草消费国,2006年,中国的卷烟生产和销售量就已双双超过2万亿支;第二块是因吸食烟草得增加得癌症等各种疾病的几率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主动吸烟和被动吸烟),当然,这一医疗费用仅仅是吸烟者和被动吸烟者所支付的健康成本的一部分。

  第一块GDP各级政府可以抽税,中央财政这几年每年都从烟草业获得过千亿税收,第一、第二大烟草产地云南、湖南从烟草中的抽税分别占各自省级财政的近1/2与1/4强,在许多地市、县级财政中,烟草的抽税是本级财政的比例更高,许多地方已把发展烟草种植业当成农民致富的捷径。当然,国营烟草公司的利润也是税,广义上的税的定义是政府任何的收入。

  事实上,“增加就业、增加GDP、增加税收”也是中国实施烟草专卖、大力发展烟草业的主要动机。问题是,如果中国不发展烟草业,本来用于烟草业的各种资源——土地、人力资源、流动性等——就会转移和分散到其他各个行业,也会增加别的就业机会;消费者原来用于购买烟草的钱可以用来购买别的物品,增加数额相当的GDP;唯一的不足是广义的税收(包括烟草专卖制度带来的垄断租值)不会有烟草业那么多,除非这些资源流向的行业也搞类似于烟草专卖的国营垄断制度。

  这样的资源重新配置,唯一的受损方是烟草专卖制度,最大的受益方是公共卫生,因为因主动、被动吸烟而增加的医疗费用就可以被节约了,可以大大减轻医疗系统的负担,消费者因此而节省的医疗费用以用于别的消费,产生的GDP与原来第二块一样高,原来用于医疗的时间、提前死亡损失的时间又有新的产出,又会增加新的GDP;而节约的医疗资源相应也会流向别的生产部门,以满足消费者新增的生产需求。

  如果把医疗费用看成人力资本的一种投入,那么节约的医疗费用意味着人力资本投入成本的减少,而原来用于医疗的时间、提前死亡损失的时间又有新的产出,意味着产品的增加,一减一增,说明人力资本的投资回报率大大增加,因此增加的社会财富将是惊人的。

  在中国,各种调查显示,吸烟者在3至5亿之间,占全世界吸烟者的1/4至1/3,被动吸烟者要比吸烟者还要多一些,超过5亿,因为一个吸烟者通常不止对应一个被动吸烟者,两者加起来占中国人口的7至8成,这是惊人的数字。

  仅仅考虑被动吸烟者,其承受的健康成本是社会财富的损失;要是考虑到众多吸烟者不具备烟草和健康的知识,其吸烟决策中没有纳入的健康成本也是社会财富的损失。过去的健康成本已经沉没了,是非成本的历史成本,重要的是挽回现在正在付出和将来还要付出的健康成本,这是重大的社会利益。

  据学者估计,仅仅2005年一年,中国吸烟导致的健康成本达到2000多亿。这个数字与因吸烟而提早死亡的人数,均随着吸烟人数的增多而不断增加,而中国自2003年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来,卷烟生产和销售量完全没有受影响,年年都是稳步上升的。

  从上述微观和宏观两个角度均可以看出,实施以控烟、禁烟为导向的公共卫生政策是社会利益重心所在,麻烦的是以烟草专卖制度为内核重重编织起来的利益集团实体,为了维护既得利益会不惜干预、扭曲甚至牺牲本来应该独立的公共卫生政策,也会千方百计规避《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的实施。要摆脱这个特殊利益集团的政策干预,“打蛇打七寸”,废止烟草专卖势在必行。

  NO.5 如果没有烟草广告,控烟工作会容易很多

  如果没有烟草广告,控烟工作会容易很多

  虽然我国《广告法》明文禁止烟草广告,但是有关烟草品牌的宣传却随处可见。杨功焕说,这些都是违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精神的,而我国早在2003年就签署加入了这个《公约》。按照《公约》规定,每一个缔约方应根据其宪法或宪法原则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达到此要求的时限是签约后五年。

  然而,我国国内的相关法律却和《公约》有很大差距。比如,《广告法》只是限制直接的烟草广告,而且只在五类媒体(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杂志)和四类场所(影剧院、等候室、会议室、运动场)禁止刊播,对间接烟草广告没有禁止性条款。因此,烟草在广告牌、互联网上的广告宣传以及各种促销和赞助活动随处可见。

  公众不仅可以在路牌上看到“鹤舞白沙我心飞翔”的大标语,也可以在电视台上看到“山高人为峰”的烟草品牌广告。2008年,广东省广告监管部门曾公布了对该省地市级以上媒体的监测结果:烟草广告违法率高达100%。北京的监测情况也是如此。2005年,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发布的第三季度监测报告中显示,继湖南白沙集团烟草广告被停播后,第三季度,“大红鹰胜利之鹰”、“一品黄山,天高云淡”,武汉红金龙的“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等电视烟草广告也被视为违法而被责令停播。

  烟草广告对人们吸烟行为影响非常大。杨功焕称,100多个国家的研究证明,烟草广告对诱导青少年吸烟“功不可没”。可以说,如果没有烟草广告,控烟工作将会容易得多。

  烟草广告常常把吸烟美化为“时尚”、“酷”的行为,诱导人们效仿。数据显示,1/3以上的孩子尝试吸烟都是由于烟草广告和促销活动的影响。有的地方还用省委办公厅接待办文件的形式作烟草广告,足见烟草企业的挖空心思。另外,针对青年女性的广告也越来越多。吸烟又被烟企赋予了男女平等含义。

  “我们今天这么重视警示性烟标的问题就跟这些有关。我们要让大家都知道烟草的危害性。”杨功焕说

  NO.6 控烟在30年内对税收影响不大

  控烟在30年内对税收影响不大

  在游说政府方面,烟草企业有一把利器,那就是税收贡献。据统计,在最高的年头,烟草利税甚至占到全国财政收入的11.5%。近几年,这个数字也在6%以上。有的省份甚至达到了“无烟不富”、“无烟不行”的地步。

  对此,杨功焕说,政府不仅要看到收了多少钱,而且还要看这些钱是怎么来的,付出什么代价。“温家宝总理今年已经多次强调,决不以牺牲人们的健康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发展。这是一个负责任国家应有的态度。如果政府收税建立在给人们带来疾病上,这无论如何是不应该的,可烟草恰恰是这样的产业。”

  即便算经济账,烟草业也是得不偿失的。北京大学教授李玲曾经做过测算,按照全国卫生服务调查统计的26%的吸烟率计算,2005年,全国因吸烟直接花费的成本为1414.37亿元,占GDP的0.78%;如果按照全国营养与健康调查的35.8%的全国总体吸烟率,2005年全国吸烟的直接成本为1665.60亿元,占到GDP的0.91%。

  事实上,吸烟还导致了大量的间接成本,包括误工损失、被动吸烟、火灾、环境污染以及吸烟导致的人寿命的缩短。经过课题组研究,2005年,二手烟的成本高达239.91亿元~294.13亿元,占当时GDP的0.13%~0.16%;吸烟造成的火灾成本是8.68亿元~10.26亿元,早亡成本是606.74亿元~到894.84亿元……

  控烟会不会像有的人担忧的那样“冲击经济发展”呢?杨功焕持否定态度。她指出,“控烟影响经济发展的说法是吓唬人的。”在美国、欧洲及澳大利亚等地,即使社会各界采取有力有效的控制措施,烟草使用率平均每年下降1%都是困难的。因为烟草毕竟是成瘾性的东西,不是想去掉就能去掉的。

  说到我国的情况,根据专家的推算,即使采取综合有效的措施,我国3.5亿烟民的市场规模在30年内都难以下降。在这期间内,烟草及其相关行业完全可以维持目前的生产规模,并发展其他产业。说到底,烟草行业是个夕阳产业,替代和转产也是正常的。

  杨功焕认为,控烟应该是一个双赢的局面。“控烟可以减少未来的健康问题,但是在足够长的时间内它又不会对经济造成冲击。”

  此外,杨还坚决支持提高烟草税。她的理由是,尽管我国存在礼品烟、高档烟,抽这些烟的人根本不关心价格,甚至觉得越贵越好,但是80%的烟民还是自己抽,自己买,掏自己的腰包谁都会心疼的。国内有的专家说,烟草价格提高10%,青少年的吸烟率就会下降15.5%,这种负相关表明提高烟草税是个控烟的好办法,而且还会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不过,杨功焕提出,提高烟草税也有个政策设计问题。昨天,一批控烟专家在清华大学开会,也提到此事,有的专家表示,提税要提在烟民买的时候,不要提在出厂的时候。要让烟民感受到政府收了这个税。再者,要实行从量税加价,而不是从价税加价。比如烟民买一盒烟就多交一元钱,而不管他买的烟是贵还是便宜。

  “还有一条需要说明,国家烟草专卖局说烟草提价了,其实根本没有。他们一方面经营高价的礼品烟,另一方面补贴低价烟,总体上反而是烟草价格下降的。他们的提价是偷换了概念的。”杨功焕说。

  NO.7 移风易俗也是控烟的关键

  移风易俗也是控烟的关键

  1575年,烟草由吕宋传入台湾、福建。从那个年代算起,中国人的吸烟史已经四百多年,烟草已经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常见的场景是,一些老烟民一边说着“吸烟等于慢性自杀”,一边抽出烟卷吞云吐雾。如果遭到劝阻,他们往往会振振有词:“烟都不抽,活着还有啥意思?”一些名人、巨子也为烟民作了注解。仿佛吸烟不是一件坏事,倒是一种提神醒脑的享受。

  对此,杨功焕表示,移风易俗确实也是控烟的关键部分。不可能什么都靠政策解决。如果人们不理解,不认同,没有戒烟的意愿,那么控烟是不可能成功的。“一定要让人们真正地意识到吸烟的危害,并且能够约束自己的行为,但这确实是不容易的。”

  不过,杨功焕相信,健康的生活方式会是社会发展的趋势。

  NO.8 民间组织呼吁加强中国烟草包装警示性标签

  “烟盒上的警示标签可以激发人们戒烟的意愿,也可以防止青少年步入吸烟者的行列,是破除敬烟文化的重要环节。”中国民间组织“超轶中心”负责人李晓亮今日在此间召开的烟盒警示标签媒体研讨会上表示。

  据李晓亮介绍,中国政府于二00三年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于二00六年正式在中国履行该公约。据《公约》规定,中国将于二00九年一月一日前将所有烟盒包装换上警告标签。临近限期只有短短几天时间,现在中国市面上烟盒外包装的改变并不明显,没有警示图片,警示语也是在原有的“吸烟有害健康”的基础上,仅添加了一句“尽早戒烟有益健康”,甚至有些烟盒还是沿用老包装。

  随着越来越多国家采用强有力的警告标签,其效果表明,大型、醒目、图片式标签能够传达烟草使用的危害,影响公众对烟草使用危害的认识,同时图片警告标签比纯文本标签的影响力更大,低文化水平受众和儿童这两类弱势群体都能看懂,能有效降低青少年的吸烟意愿,并激励吸烟者戒烟。

  世界卫生组织于二00三年五月制定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世界第一部全球卫生条约,也是历史上第一个具有国际法约束力的全球性健康公约。《公约》第十一条要求各缔约方在批准《公约》后三年内实行有效措施,在所有烟草制品包装上警告烟草使用的有害影响。

  “超轶中心”是云南省第一个专门从事烟草控制的民间机构,也是中国仅有的两个致力于烟草控制的民间机构之一。该机构于二00八年五月由云南省一批有志于控烟和健康促进的公共卫生专家和媒体工作者共同创办,旨在为推动中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进程做出积极引导。

  NO.9 烟草专卖与公共卫生的冲突

  1983年建立的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制度,25年间成功的把烟草业打造成中国国营垄断的“一大利薮”,在公共卫生专家及众多有识之士的常年诟病声中“岿然不动”,围绕着这一制度绵绵密密编织起来的利益集团网络力量如此之大,以至于他们完全无视这一制度的巨大社会成本:据最近的一期的《柳叶刀》(The Lancet)估算,从现在到2050年之间有1亿中国人会因为吸烟而提早死亡!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民间组织的常年推动下,西方各国政府均已采取各种约束烟草的措施,并取得显著进展。以美国为例,自1960年有官方统计数字以来,在多方努力之下,吸烟人口首度在2007年降到总人口的20%以下(即便如此,这与该国公共机构的预期目标仍有距离)。最近刚刚闭幕的显示国际控烟协调努力(Concerted Effort)的南非控烟大会,更是把中国的烟草专卖制度与公共卫生政策之间的内在冲突暴露得淋漓尽致。

  在南非举行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obacco Control)第三次缔约方会议通过了约束烟草的三条实施准则:一,在制定和实施烟草控制方面的公共卫生政策时,应防止其受烟草业的商业和其他既得利益的影响;二,“盛装烟草制品的各个包装,均应标有说明吸烟危害的健康警示”,警示应该大而明确、清晰、醒目,宜占主要可见区域的30%至50%;三,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中国作为缔约方,也由卫生部牵头组团参加了本次会议。经过反复挣扎,中国也同意了这三条准则。中间有一个插曲,11月19日,在审议第二条准则时,绝大多数国家都赞成不作修改地通过,但有中国代表发言称使用腐烂的肺等图片警示有困难,因为中国烟盒上的名山大川是历史文化的积淀,如果放上难看的图片是“对广大公众的污辱和不尊重”,因此“尽管从法律上、健康上中国不反对,但从民族感情和文化基础上有保留意见”。毫不奇怪,发言收获一片嘘声。当日,中国被与会的全球民间组织代表授予“脏烟灰缸”奖,获奖理由是“宁要漂亮烟盒,不要公民健康”。

  该位中国代表来自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是两套牌子、一套人马)。根据第一条准则,未来召开的国际控烟会议,代表烟草业利益的烟草专卖局将失去参加的资格。烟草专卖局反对的真实动机是因为主要靠送礼需求支撑的高档卷烟市场是中国烟草业税收、利润的主要来源,如果加上腐烂的肺之类的警示图片,高档卷烟的送礼需求就会大大减少,价格就会崩溃。正是出于这种考虑,烟草专卖局与质检总局数月前联合发布的烟草包装标准,规定仅需采用文字警语,面积只需达到30%。

  上述事实给第一条准则“不得让烟草利益集团干预公共卫生政策”能否在中国得到切实贯彻带来了疑问。实施控烟禁烟的公共卫生政策,有巨大的社会利益。但问题是:只有排除烟草利益集团的干预、强力推进控烟禁烟,这种巨大的社会利益才会成为现实。

  从微观上看,一个人选择吸烟,无论他知道不知道烟草对自己健康的损害、吸烟与包括肺癌、皮肤癌等多种类型的癌症及心脑血管疾病等有显著的相关性,他实际上都要承担一个健康成本。健康成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吸烟增加的得癌症等各种疾病的几率,为此付出的医疗费用;二是由于吸烟增加的得癌症等各种疾病、提前死亡的几率导致的产出损失,即他现在用于看病的时间、提前死亡损失的时间本来可以用于生产,有产出价值。

  而无论这个人对烟草与健康的信息费用是高还是低,他做决策时均没有考虑到吸烟的一部分社会成本:不吸烟者的“被动吸烟”问题,在家中,一个人吞云吐雾,其他家庭成员也不得不在烟雾缭绕中生活;在人多的公共场合,一个人吸烟,许多人被迫吸二手烟,这些人无辜受累,不仅要忍受吸入烟雾对自己身体的不适,还要承受被动吸烟带来的健康成本(医疗费用加产出损失)。这就带来了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的分离(Divergence between Private and Social Costs),一个人吸烟的私人收入与私人成本在边际上相等,但与全部社会成本在边际上不等。

  原因是,在家中,因为家庭成员对吸烟者有爱,吸烟者可以对这种爱加以剥削;在公共场合,因为有协商等不菲的制度费用的存在,吸烟者可以在绝大多数时候自行其是。这充分说明,在吸烟者享受事实上随时随地吸烟权利的情形下,同时要清晰界定和可靠保障不吸烟者有免受“被迫吸烟”的权利的制度费用是很高的,不吸烟者只好自己承受被迫吸烟的成本。

  这就意味着,通过法律强制推行的控烟、禁烟措施来解决这种“负外部性”是大有可为的,可以大大节约上述界定和保障的制度费用,而带来社会利益。

  从宏观上看,中国实施烟草专卖,把烟草业当成国营垄断的支柱性行业,可以带来两块GDP:第一块是烟草终端销售收入,中国长久以来一直是世界第一大烟草种植国、世界第一大烟草消费国,2006年,中国的卷烟生产和销售量就已双双超过2万亿支;第二块是因吸食烟草得增加得癌症等各种疾病的几率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主动吸烟和被动吸烟),当然,这一医疗费用仅仅是吸烟者和被动吸烟者所支付的健康成本的一部分。

  第一块GDP各级政府可以抽税,中央财政这几年每年都从烟草业获得过千亿税收,第一、第二大烟草产地云南、湖南从烟草中的抽税分别占各自省级财政的近1/2与1/4强,在许多地市、县级财政中,烟草的抽税是本级财政的比例更高,许多地方已把发展烟草种植业当成农民致富的捷径。当然,国营烟草公司的利润也是税,广义上的税的定义是政府任何的收入。

  事实上,“增加就业、增加GDP、增加税收”也是中国实施烟草专卖、大力发展烟草业的主要动机。问题是,如果中国不发展烟草业,本来用于烟草业的各种资源——土地、人力资源、流动性等——就会转移和分散到其他各个行业,也会增加别的就业机会;消费者原来用于购买烟草的钱可以用来购买别的物品,增加数额相当的GDP;唯一的不足是广义的税收(包括烟草专卖制度带来的垄断租值)不会有烟草业那么多,除非这些资源流向的行业也搞类似于烟草专卖的国营垄断制度。

  这样的资源重新配置,唯一的受损方是烟草专卖制度,最大的受益方是公共卫生,因为因主动、被动吸烟而增加的医疗费用就可以被节约了,可以大大减轻医疗系统的负担,消费者因此而节省的医疗费用以用于别的消费,产生的GDP与原来第二块一样高,原来用于医疗的时间、提前死亡损失的时间又有新的产出,又会增加新的GDP;而节约的医疗资源相应也会流向别的生产部门,以满足消费者新增的生产需求。

  如果把医疗费用看成人力资本的一种投入,那么节约的医疗费用意味着人力资本投入成本的减少,而原来用于医疗的时间、提前死亡损失的时间又有新的产出,意味着产品的增加,一减一增,说明人力资本的投资回报率大大增加,因此增加的社会财富将是惊人的。

  在中国,各种调查显示,吸烟者在3至5亿之间,占全世界吸烟者的1/4至1/3,被动吸烟者要比吸烟者还要多一些,超过5亿,因为一个吸烟者通常不止对应一个被动吸烟者,两者加起来占中国人口的7至8成,这是惊人的数字。

  仅仅考虑被动吸烟者,其承受的健康成本是社会财富的损失;要是考虑到众多吸烟者不具备烟草和健康的知识,其吸烟决策中没有纳入的健康成本也是社会财富的损失。过去的健康成本已经沉没了,是非成本的历史成本,重要的是挽回现在正在付出和将来还要付出的健康成本,这是重大的社会利益。

  据学者估计,仅仅2005年一年,中国吸烟导致的健康成本达到2000多亿。这个数字与因吸烟而提早死亡的人数,均随着吸烟人数的增多而不断增加,而中国自2003年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来,卷烟生产和销售量完全没有受影响,年年都是稳步上升的。

  从上述微观和宏观两个角度均可以看出,实施以控烟、禁烟为导向的公共卫生政策是社会利益重心所在,麻烦的是以烟草专卖制度为内核重重编织起来的利益集团实体,为了维护既得利益会不惜干预、扭曲甚至牺牲本来应该独立的公共卫生政策,也会千方百计规避《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的实施。要摆脱这个特殊利益集团的政策干预,“打蛇打七寸”,废止烟草专卖势在必行。

  NO.10 中国烟草业原罪怎样了结?

  2008年底,对中国烟草业的声讨再次达到了高峰。

  12月5日,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在人民大会堂颁奖。中国烟草总公司等六家烟草企业,未能出现在内资企业的获奖名单之中。12月4日,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韩卓升(Hans Trodesson)致信民政部,提醒其授予烟草企业“中华慈善奖”违背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相关实施准则的要求。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也在12月3日致信民政部,强烈要求不授予烟草企业“中华慈善奖”。协会指出,民政部如对生产、销售烟草导致中国每年百万人死亡的企业授予“中华慈善奖”,实在是有悖“善”奖本意,将严重损害该奖项声誉,奖项也将成为烟草企业的变相烟草广告,使中国形象在国际上受到严重损害。

  世界卫生组织(WHO)烟草控制框架协议160个缔约方于11月22日在南非德班的会议上一致通过了实行国际烟草控制条约的国际标准,要求健康警示须占烟草包装的50%或更多,并且不得少于30%,且须展示由烟草导致的健康状况的特写图片。会议是WHO举行的烟草控制框架协议第三次会议。此次会议备受关注的核心议题还包括制定保护烟草控制公共卫生政策不受烟草行业利益影响的标准。此外,各国还通过了要求各国政府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标准。

  中国目前有3.5亿“烟民”,每年死于烟草相关疾病的人数约为100万,该数据居世界之最。中国还有约5.4亿不吸烟的人群在遭受二手烟的危害,其中15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有1.8亿。估计到2020年,在中国归因于吸烟的死亡人数将增加到200万。在《烟草控制国际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场外的“死亡钟”上,亦醒目地显示全球每约6秒钟就有1人因烟草而死亡,相关死亡人数已超过4000万人。

  烟草业作为一种产业并非中国一家,也非现今才有。中国烟草在世界烟草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国烟叶和卷烟的生产、消费约占全世界总量 的1/3 ,形成了包括烟草种植、烟草工商业以及相关配套产业在内的相对庞大的产业规模和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那么,在中国,目前被法律认可,可以合法种植、生产、销售、纳税的产业能最终被归入违禁品而被禁止吗?

  中国民众对烟草业既爱又恨。烟民离不开它,非烟民痛恨它。财政税收离不开它,公共卫生拿它没辙。2007年,“中国控烟履约高层研讨会”在京召开,卫生部长陈竺等与会专家一致通过并签署了“政府以身作则,共创无烟环境”的倡议书,呼吁国家机关各部委带头禁烟。身为中国政府一部门的掌门人,陈竺参与此倡议可见中国官方的某种决心。然而,尽管戒烟的意义十分重大,但是烟草行业的产值和税收非常之高,政府会立即动用律法取消烟草业的“法律合法性”吗?有人认为,烟草行业占财政收入超出统计显示达10%,占GDP达 15.6%!

  不可否认,烟草是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的产品,作为烟草业重要基础的烟草种植业肯定备受争议。然而,在过去的二十世纪,烟草种植业伴随着日益高涨的控烟运动,为世界各国带来了广泛的就业机会,促进了烟农脱贫致富,增加了政府税收,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我们应如何看待和评价烟草业,特别是烟草种植业?在今天的控烟气氛如此之浓厚的情境下,能否“客观、公正”地看待这个产业?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发布的由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胡德伟教授、中国税务总局理论研究室副主任石坚等专家撰写的《烟草税及其在中国的潜在影响》报告认为,目前中国卷烟总税率仅为零售价的40%,这一税率远低于国际上卷烟税率的中数范围(即65%-70%)。如果将烟草税率从目前水平提高到零售价格的51%,即每包卷烟增加1元人民币从量消费税,则吸烟者人数减少1370万,340万人的生命将得以挽救。与此同时,政府税收将增加649亿万。

  12月17日,由民间控烟机构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与会专家披露,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回应民间提高中国烟草税的呼声时称,中国仍存在提高烟草税的空间,将按照《公约》,适时出台更加更加有效的控烟税收措施。

  有人认为,就社会成本而言,烟草业带来的税利完全可以被抵消。也就是说,烟草业即便有合法的法律身份,即便它们合法纳税,对社会造成的灾难也难以弥补。2006年11月15日北京大学中国经济中心发布的《中国吸烟成本估算》指出:2005年,中国吸烟导致的疾病和直接成本估算为1665.60亿元,间接成本(包括误工损失、被动吸烟、火灾、环境污染以及吸烟导致的人寿命的减少)是861.11亿元至1205.01亿元。而根据全国烟草专卖局网站提供的数据,2005年,烟草全行业的工商税利达2400亿。由于烟草消费的健康危害性,各国政府为了限制国内烟草制品的生产和消费,除了征收一般性税种外,还采取了高额“消费税”。据悉,目前世界上烟草消费税一般都占到烟草税总额70%以上。国际上一些国家通常对烟草征收专门的“健康与吸烟税”,所得税收专门用于控烟宣传、对烟民的疾病治疗。然而,中国并未对烟草业征收这笔税,这原罪中的一部分罪换句话说是由中国百姓来承担了。

  在绿色GDP唱响中国各个行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同时,中国推动绿色GDP的专家建议让烟草行业在GDP数据统计中缺位。也就是说,在各级地方政府的GDP数据统计中,除去或者说不计入本地烟草行业的产值;并让烟草行业的产值在绿色GDP中记负值,也就是说在绿色GDP中,不但不计入烟草行业的产值,还要减去烟草行业的产值;另外建议烟草行业的税收分成中,加大中央财政收入的比例甚至全部上收,这样可以降低地方政府对烟草行业的支持热情。

  实际上,烟草企业本身也没有忽略这一概念。绿色GDP,是指用以衡量各国扣除自然资产损失后新创造的真实国民财富的总量核算指标。

  简单地讲,就是从现行统计的GDP中,扣除由于环境污染、自然资源退化、教育低下、人口数量失控、管理不善等因素引起的经济损失成本,从而得出真实的国民财富总量。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不仅依赖GDP的增长,还依赖自然资源环境和谐统一度的提高。

  绿色GDP占GDP的比重越高,表明国民经济增长的正面效应越高,负面效应越低。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多年计算的平均结果显示,中国经济成长的GDP中,至少有18%是依靠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透支”获得的,而对依赖于开发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产资源和森林资源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开展资源环境核算,对GDP进行相应的调整显得尤为重要。这样,烟草企业也不至于在中国的绿色发展进程中落后于其他行业。

  然而,烟草企业同意绿色GDP核算,地方政府也不会那么痛快地同意吧。

  再者,根据在南非《公约》会议上的承诺,实施准则提出,禁止烟草公司宣传任何“具有社会责任”的商业活动。有关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国内烟草业与“企业公民”无缘。现在的公众似乎承认烟草企业是“企业”,但难以接受烟草企业是“企业公民”。甚至,很头疼烟草企业讲自己的“企业公民责任”,有人称烟草企业是烟雾弥漫下的“坏公民”。

  那么,烟草业能从事公益和慈善吗?带着“与生俱来”的罪过,烟草业在慈善和公益市场会成为“宠儿”吗?年底“中华慈善榜”事件至少告诉烟企,从事公益不是那么随便,也不是那么容易,更别提利用公益进行营销的企图了。

  网上有评论在分析提到烟草企业是否有资格获奖时提到,除了看到烟草业试图站上领奖台背后的价值观冲突之外,也应看到企业做慈善,确实目的各不相同,有人为爱心,有的为宣传,但是谁能准确评判别人做慈善的初衷?一个合法企业大把地往外掏钱,毕竟是一种合法的慈善。评判企业的标准关键看它是否守法,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常经营。

  在此范畴外,给企业定一个道德标准很难。没有人说烟草企业不合法,也没证据表明这些企业坑蒙拐骗、偷税漏税,只在慈善这个问题上指责人家赚来的钱不够干净,似乎是说烟草企业具有“原罪”。慈善没有界限,烟草企业也应该一如既往支持慈善事业。”

  2009年,中国烟草业的原罪能否减轻?中国烟企也许会问,有没有明道和暗道让咱这个中国支柱产业呼吸得痛快些?没有一种商品像烟草这样既被认为在伤害人体健康,又被允许四处种植、生产、销售。无论是政府政策,还是公众评论,面对烟草业的种种分裂态度,让烟草业的困惑至少在2008年底还不知该如何了断。

  自2009年起,《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三年缓冲期将正式结束,中国烟草业将面临许多无法回避的现实挑战。《公约》对跨国界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进行了严格规定。2009年后,中国的卷烟希望通过广告或赞助等方式在市场扩大知名度,扩大市场份额将变得更加艰难。对中国来说,同意这三个准则颇费周折。中国这个世界第一大烟草种植国、第一大消费国并实行着世界上唯一一个烟草国有专卖体制的国家,实在不容易面对自己的未来。一位中国代表团的发言人甚至在《公约》会上感慨说:“对我来说这像是经历一种酷刑。”

  此外,国内长期从烟草中受惠的中央税收与部分地方经济,能因此与烟草脱敏吗?在专卖制下的中国烟草,能做到不去干预政府的公共卫生政策吗?

  即便很多人认为“慈善无界限”,烟草业仍然遭遇“中国慈善奖”领奖前被撤的命运。可以预见,2009年与烟草相关的“公益营销”更将如履薄冰,公众的一再炮轰或会让企业在慈善面前战战兢兢。

  解脱中国烟草业原罪的办法之一只能是政府政策力度的加大。英、法、加拿大、新加坡等国,都制定了严格的反烟法律,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或半公共场所吸烟。如果消费者减少,种植者、生产者、甚至传媒者岂会再大肆种植、生产和宣传?政府这只有形的手,不应该面对市场这只无形的手说,“这与我无关”吧。

  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CDC)副主任杨功焕指出,控烟框架公约和此次南非会议通过的相关条款实施准则,为中国推进控烟行动提供了进一步的指引和依据,但是,中国控烟之路依然曲折而漫长。

  “从国际法上讲,控烟公约和实施准则有一定法律约束力,但要真正落实,关键还是取决于中国自己怎么做。”这位卫生专家认为,要改变思路,除了强化政府履约机制外,中国还需要动员社会舆论和民间力量,自下而上地推动控烟进程。

  中国烟草业的法律合法性尚需政府仔细衡量如何、多大程度上给予,烟草业获得社会合法性不是指日可待,而似乎不大可能。因此,中国政府如不作为,或作为不够,中国烟草业的原罪不是如何了的问题,而是没得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