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计委向有关部门和汽车企业下发了《汽车消费政策》(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如下:
在鼓励消费政策中包括四大措施:(1)国家鼓励使用小型节能载客车, 汽车消费者购买百公里油耗低于4L、总长度4m以下、总宽度1.7m以下,并通过国家认证的载客车,可获得减半征收车辆购置费(税)和免征汽车消费税的优惠;(2 )消费者购买的汽车达到本地尚未实施的高档排放标准,可获得在新车购置时消费税减半的优惠;(3)国家将调整汽车消费税税率结构,对装有3L 以上发动机的轿车消费税税率适当提高,装有1.3L以下发动机的轿车消费税税率适当下调;(4 )国家有关部门将制定与国际接轨的汽车报废管理办法,在新办法出台之前,要修改现有汽车报废标准,对私人用车和非营运用车要适当延长使用年限。
在停车问题上,有两项措施抑制乱收费:(1 )各地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城市汽车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停车场所及设施的建设;(2 )各地各部门一律停止在汽车购买、注册登记、持有和使用时向消费者收取停车占地证明。
在使用环境政策方面,全国统一的机动车登记管理制度,各地不得自行制定管理办法,不得额外附加收取凭证,尽量缩短注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