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方式,从上世纪90年代初进入中国市场开始经历十几年发展,其节目播出量迅速增长、市场份额迅速扩大。是许多企业开阔渠道的一种方式,仅PC行业就有联想、惠普、索尼、三星、东芝、华硕与湖南快乐购、上海东方CJ、浙江好易购等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联想、东芝等多家大牌电器厂商则成为CCTV中视购物的供应商。其他的如手机行业及家电行业就更不用说了,几乎大的品牌厂商都与电视购物结缘,拓展电视购物渠道。如此庞大的产业链,却蕴藏着颇多危机。

从古喜倒闭看电视购物产业链的弊端

电视购物

    曾在全国多个电视台进行广告轰炸的电视购物企业谷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倒闭,引起轩然大波。从“谷喜”倒闭的案例来看,电视购物存在颇多问题。

    消费者兴趣低

    在一项电视购物广告调查中,明显信任电视购物的消费者仅占17.56%,但其中近一半的人看一下就换台;真正产生购买行为的只有10.53%。电视台采用的“垃圾时段+高密度轰炸”的广告宣传很容易引起消费者不满。一个电视购物短片少则5分钟,长的达20-30分钟,天长日久消费者极易产生抵制、怀疑、漠然情绪,甚至对部分购物广告有了感觉防卫,视为心理噪音。

    信任危机严重

    作为一种新型购物方式,电视购物在诞生之初就饱受争议。由于一些企业一味通过广告语忽悠消费者,缺乏基本的商业诚信,使电视购物广告信任危机日益严重,不仅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更影响了电视媒体的公信力。许多电视购物节目随意夸大产品功能,宣称含有高科技成分或神奇效果,可以包治百病,产品质量低下,与广告宣传相差甚远。虚假办公地址,异地寄送,订购电话在甲地,发货在乙地,消费者无法在本地验货。打不通“客服”电话,或“客服”人员以种种借口要求换货、补款,再次欺骗消费者。据上海消保委统计,今年上半年,已接到6000多件关于电视购物的投诉。

    政策的管制加大

    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电视购物短片应如实介绍所售商品,标明商品销售企业名称,公布在一定期限内可“无条件退货”和“验货付款”的承诺,严禁出现内容虚假违法、格调庸俗低下或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等情况。此外,对可以在广播电视上播出购物广告的企业,也要求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不少于100个座席的呼叫系统、物流配送和结算系统”等。

    政策令电视购物可销售产品的范围有所缩小,且审核更严格,因此风投资金也不会盲目进入。再加上电视广告费用不菲,这直接导致了一部分中小电视购物企业资金不足,并最终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