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吸油烟机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本次抽查依据《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28-199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28-2008、《吸油烟机》GB/T 17713-199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GB 19606-2004、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对吸油烟机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空气性能、吸油烟机噪声限值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共抽查了江苏、浙江、广东等3个省55家企业生产的61种吸油烟机产品。抽查发现有14种产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非正常工作、结构、吸油烟机噪声限值、空气性能等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关标准或产品明示值的要求。其中,空气性能包括风量、风压及全压效率三个性能指标,风量和风压为吸油烟机性能的重要参数,一般来说,风量值越大,越能快速、及时地将厨房的油烟排尽;风压值越大,吸油烟机抗倒风能力越强;全压效率值越大,说明产品设计合理,使用效率高。噪声也是吸油烟机性能的重要参数,产品的噪声大说明产品结构设计不合理,过大的噪声会对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声音污染。抽查中有8种产品空气性能或吸油烟机噪声限值项目符合国家标准但不符合企业标注的明示值。
在此次抽查中,绍兴市奥帅电器有限公司吸油烟机被国家质检机构认定为不合格,其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非正常工作。
企业名称 | 所在地 |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抽查结果 | 主要不合格项目 | 承检机构 |
绍兴市奥帅电器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吸油烟机 | CXW-218-F 268W,220V 50Hz | 2009-11-26 | 不合格 |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非正常工作 | 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产品的结构在设计上存在缺陷,用户在取下可拆卸部件(滤油网、前面板、灯板)后,手指可触及带电件或接线端子而造成触电事故。吸油烟机说明书上应有用户维护的详细说明,包括清洗叶轮和过滤网、更换灯泡等内容,而用户在按说明书维护时可能忘记拔插头,如果这时吸油烟机不能在结构上提供防触电保护,用户就会因为触及带电件而发生触电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