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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业作为新兴服务产业,具备高附加值、高成长性的特点,近年来更是成为拉动内需消费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社会资本追逐的新热点。随着行业法规和扶持政策的相继出台,旅游业将逐步进入规范化的快速增长期,未来有望成为国民支柱产业之一。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在旅游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支持政策对于行业的促进作用十分明显。2009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政府投入”,要求中央和地方财政以及与旅游业相关的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旅游业的支持。至此,中央先后出台了国家旅游发展基金、海南国际旅游岛购物免(退)税的系列政策,加大了中央财政对旅游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在政策支持的背景下,各地纷纷采取增加旅游业投入,出台旅游市场开发奖励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加大对旅游业的支持,如北京市针对旅行社、会奖旅游、旅游商品的发展专门设立了相应的财政资金进行奖励。一些省份创新财政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手段,如安徽省建立贷款担保风险补助机制,从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专门用于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旅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风险补助。

  2012年2月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方针,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对旅游业的信贷管理和服务,并支持符合国家旅游发展战略和发行上市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

  值得注意的是,旅游业发展有两大瓶颈:金融、土地。为此,国家旅游局强调加大对民间旅游投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民间旅游投资用地保障力度。2012年7月,国家旅游局正式颁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国家旅游局强调,支持参与国有旅游企业改制重组。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旅游企业改制重组。

  分析人士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旅游业仍然面临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滞后、旅游市场主体不强、市场配置资源能力仍相对较弱、旅游业投融资渠道不畅等突出问题,这些都需要进一步通过相关政策来解决。

  2012年6月1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公共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末,基本建设完善全国旅游信息咨询、旅游安全保障、旅游交通便捷、旅游便民惠民、旅游行政五大服务体系。

  与此衔接,国家旅游局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在不影响公共服务公益性和功能条件下,可结合地方实际,招标选择民间资本进行合作。对于民间资本参与旅游公共服务项目,在政策上与国有投资平等对待。在业界看来,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扩大旅游业对民间资本的开放范围,是提升旅游业的必由之路,因此这一鼓励政策将给旅游业注入新的活力。

  记者从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了解到,目前在中国旅游业投资中,民营资本已超过政府与国企投资之和,正在成为中国旅游业的投资主体之一。

  尽管各级政府对旅游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但也有专家表示,很多时候政策对旅游业的支撑性作用并不显著。究其原因,在于部分地方对旅游业发展的认识还不到位,对政府的职能定位尚不清晰,大包大揽做了一些本该由市场来做的事情。

  “一些地方热衷于地方融资平台建设,过于重视大项目的开发建设,而与大众旅游相关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却较为缓慢,对大众旅游产品开发、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往往也较弱。”国务院发展中心研究员刘锋表示,地方财政往往更多关注于财政对旅游业的投入,而却忽视财政投入旅游业的绩效考核机制的建立,最终产业没有扶持起来,反而成为拖累财政的包袱。

  专家建议,明确政策支持旅游业的重点产业领域,对于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旅游基础设施、旅游信息服务体系、旅游交通服务体系、旅游安全保障服务体系、旅游人才建设等领域,财政投入要给予长期的重点支持。对还处于市场培育阶段的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旅游新业态等领域中的小微企业,要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资旅游业,通过市场化的机制形成旅游业发展的稳定资金来源,待市场逐步成熟后政策要及时退出,让市场来支持相关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