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号文明确表示,将提高煤层气财政补贴标准、强化税费政策扶持、煤层气市场定价、简化发电上网程序、煤层气与煤炭按时序开发、煤层气利用不计入能源消费总量指标。
目前,中央财政对煤层气补贴标准为0.2元/立方米。“综合考虑煤层气抽采利用成本和市场销售价格等因素,中央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0.6-0.8元/立方米较合理。”上述人士建议。
2013-2018年中国煤层气行业市场前景分析报告
在矿权管理上,国务院明确:对煤炭规划5年内开始建井开采的区域,按照煤层气开发服务于煤炭开发的原则,采取合作或调整煤层气矿业权范围等方式,优先保证煤炭资源开发需要,并有效开发利用煤层气资源;对煤炭规划5年后开始建井开采的区域,应坚持“先采气、后采煤”,做好采气采煤施工衔接。
实际上,现阶段煤层气、煤炭矿权重叠制约着煤层气发展,且已成为中央企业与地方政府矛盾的焦点。值得注意的是,93号文中,山西省提出“气随煤走、两权合一、整体开发”的建议未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