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央企负责人年薪应与业绩效益相匹配

    国资委近日部署2016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提出着力引导企业加快打造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增长应与本企业经营业绩提升和经济效益提高相匹配。

 根据国资委部署,2016年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将科学界定企业功能定位,积极推进分类考核;业绩考核主攻方向是着力引导企业加快打造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加速处置“僵尸企业”,不断提质增效升级。

 国资委提出,新的一年将着力建立健全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切实发挥工资总额“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同时完善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企业负责人薪酬机制。国资委同时提出要抓好董事会职责落实:既要充分体现出资人意志,认真行权履责,又要加强对经理层的考核,与经理层签订业绩合同,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落到实处。

 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加强形势研判,坚持稳中求进、自我加压,合理确定业绩考核目标:有条件、有余力的企业,要聚焦优势、抢抓机遇,力争加快发展、多做贡献;有困难的企业,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全力遏制下滑势头;政策性减利因素较多的企业,要立足自身、深入挖潜,多向管理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