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银行将同专业化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联合发展
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的主要机构仍然是商业银行。但由于商业银行的最终目的只是获得存贷款的利差,缺乏和制造商的利益关系,不能保证对汽车业连续和稳定的支持,往往在汽车市场不景气更需要金融扶持时,出于本身的利润及风险考虑,银行会收缩相应的金融服务,另外,商业银行的汽车金融服务也多限于传统的信贷业务,无法为制造商提供风险管理、市场营销等一系列方面的服务。在汽车金融服务上有很大的劣势:银行业务种类较多,汽车信贷仅仅是其中一项业务。由于汽车贷款业务的技术性相对较强,但银行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人才。且以银行作为信贷主体造成参与各方回报关系复杂,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风险控制问题。银行与经销商之间的关系松散,没有条件像专业信贷公司那样对客户进行支持和开发,从而无法进一步涉足于汽车金融领域利润最为丰厚和发展空间最大的部分市场。银行贷款利润率相对较低,造成授信操作和控制成本过高,风险较大。同时,以银行作为信贷主体使得汽车贷款形式有限且手续复杂,很难满足很多潜在消费者的需求,也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29%的消费者是因为手续复杂而放弃贷款购车。正因为银行在汽车金融服务上的劣势,20世纪90年代以后,包括花旗、美洲银行在内的不少世界性大银行,都基本退出或收缩了汽车金融业务。
而专门的汽车金融服务机构--汽车金融公司与制造商、经销商关系密切,能为消费者、制造商、经销商提供专业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具有银行无法取代的服务功能:汽车金融公司与汽车制造商因投资或控股的产权关系,利益关联度强,可以在追逐利润的同时,配合制造商进行灵活的资金运作,汽车金融公司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汽车制造商的产品销售,能保证对汽车业的连续稳定的支持;同时与经销商合作,可以将汽车降价与放松贷款条件相结合,实现汽车销售与汽车信贷的双赢。经营管理的专业化程度高,它们有专门的风险评估模型、抵押登记管理、催收系统、不良债权处理系统等风险评估、控制和管理系统以及标准化的产品设计开发、销售和售后服务专门系统,大大节省了交易费用,提高了交易效率,极易形成规模经济,确保业务的健康发展;服务齐全。汽车消费涉及的金融服务很多,除了汽车信贷外,还包括汽车消费过程中的融资性租赁、购车储蓄、汽车消费保险、信用卡等,汽车金融公司通过制造商、经销商对汽车用户有着更深入的了解,能够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建立起完善的服务网络,汽车金融服务渗透了汽车工业的每一个环节。
由于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内起步时间不长,约束因素较多,扩张困难,因此,我国的银行业在同汽车金融公司竞争的同时,各方会首先探索建立广泛的合作、合资关系,这种合作将分为外部合作与内部合作两种方式。内部合作是指汽车金融公司负责消费者的信用评价、贷款回收和还款保证,银行则负责放贷并向汽车金融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实际上,也就是银行业务外包方式。外部合作是指外资金融公司自行向消费者提供汽车信贷,银行向汽车金融公司提供以综合授信、资金结算、相互代理为内容的各项业务。从实际状况来看,最可行的是加强外部合作。
(二)金融服务向全方位方向发展
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应向制造商、消费者、经销商提供融资及其它金融服务,包括为厂商提供维护销售体系、整合销售策略、提供市场信息的服务;对经销商的库存融资、营运资金融资、设备融资、财务咨询及培训等服务;为用户提供的消费信贷、大用户的批售融资、租赁融资、维修融资、保险等服务。它不仅覆盖了汽车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全过程,而且延伸到汽车消费及相关领域。由于汽车金融公司与汽车制造商、经销商之间天然的内存联系,使得它能够提供包括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租赁、信贷等多品种、综合性、完善的金融服务。汽车金融机构可以从厂商处得到关于即将推出的车型价位、性能特征、适合人群等最新信息,并以最快的时间设计出最合适的金融服务产品,甚至为客户度身定做。客户对于贷款期限、首付比例、还款方式等都可以自由选择。同时,将一系列汽车美容、保养、维修等终身服务固定在产品上。不久的将来,我国的汽车消费者不仅能得到汽车信贷,还会享受到包括汽车消费过程中的融资性租赁、购车储蓄、汽车消费保险、消费信用卡、旅游信贷等在内的全方位的汽车金融服务。
(三)资金来源将逐步专门化、多样化
随着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业的迅猛发展及专业汽车金融机构的出现,商业银行不可能也不应当完全承担推进汽车金融服务专业化的职能,而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对资金的需求亦将趋于专业化、多样化。在推进汽车金融服务专业化过程中,银行和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之间必须进行合理分工,即银行利用其拥有的雄厚的资金实力、广泛的客户群及完善的分支机构和结算网络,通过适当方式向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融资,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向经销商及用户授信,以此促进汽车金融服务专业化,降低汽车金融服务的风险。
在资金筹措上,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商业票据和公司债券、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开办购车储蓄业务、进行存货融资、向银行等机构出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证券化等形式筹集。
(四)汽车金融公司将汽车金融风险管理专门化
汽车金融是一项风险较高的行业,其经营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违规经营的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誉风险等。相对作为专业信贷机构,很难具备技术性很强的汽车产业的全部专业化知识的银行而言,专业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可以利用汽车行业的背景,在融资评估、抵押物变现、以旧换新、事故处理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可以建立成套的信用评估、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完善的催收系统,直接面对客户,承担起风险管理主体的角色,将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降至最低。为支持我国汽车金融的发展,降低汽车金融的风险,建立征信法律制度、担保法律制度等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汽车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重要保障。
随着我国汽车业的不断发展,应该正视汽车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同时,要吸取国外先进的汽车金融公司的经验,使我国的汽车金融业逐步地做强做大,使我国的老百姓都能享受到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