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监会大规模排查同业、票据、理财等业务

    监管层正在全面排查各类金融风险隐患。

    昨日(8月9日),获悉,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于7月下发《关于全面开展银行业“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面开展金融机构自查与监管检查。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全面自查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问责和整改工作;监管检查则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

    《通知》显示,银监会要求重点排查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高发的存款、信贷、票据、同业、理财和代销等业务领域。涉及金融机构除银行外,还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

    一位银行业人士表示,这次是大规模的(金融)业务排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来,银行票据风险事件频频发生。在前述《通知》中,针对票据业务,银监会提出要“重点检查开票、承兑、贴现等环节中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授信调查和统一授信管理是否到位;票据转贴现和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环节中,是否存在为他行‘做通道’‘消规模’等行为;是否与‘票据中介’‘资金掮客’等开展票据交易”等。

    “全面体检”金融风险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如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俨然已经成为当前监管层的重要课题。

    8月9日,从消息人士处独家获悉,为切实解决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不足,银监会下发了前述《通知》,决定自7月起在全国银行业范围内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

    《通知》毫不避讳地指出,“本次‘回头看’的工作,是针对当前金融领域存在规则漏洞、管理涣散、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大案要案多发等问题开展的一次全面体检。”

    据了解到,此次工作采取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与监管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本级自查要覆盖2016年6月末有余额的各类重点业务;“上查下”中业务量原则上不低于本级自查金额的30%。检查的业务范围,则是重点业务环节的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情况,存款、信贷、票据、同业、理财和代销等各类重点业务中是否存在新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比如,在存款业务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存款失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客户资金、存款虚存、存款不入账和异地大额存款等;在理财业务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银行业机构员工私售“飞单”,签订“阴阳合同”或抽屉协议等为非保本理财提供保本承诺等;代销业务方面,重点检查是否为代销产品提供直接或间接,显性或者隐性担保,包括承诺本金或者收益保障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7月中旬的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就曾表示,要协调好金融创新与服务实体、防范风险与促进发展、践行经营理念与落实宏观政策之间的关系,着力扭转资金“脱实向虚”现象。

    尚福林进一步指出,要重点严查十大行为,包括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签订抽屉协议、贷款“三查”执行不力等行为;违规私售飞单和代理销售,误导或诱导购买投资产品;充当资金掮客,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等。

    此外,《通知》还指出,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要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债权人委员会决议”“是否存在对产业过剩行业‘一刀切’式的信贷退出,存在抽贷,停贷等行为……”早在8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曾在头版刊发文章《银监会规范银行“债委会”:不得随意停贷抽贷》,独家报道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同时要求债权银行不得随意抽贷。

    年内票据涉案资金超百亿

    今年来票据市场风险事件频发,多家银行深陷其中。

    据不完全统计,进入2016年,已经曝出的票据事件涉案资金高达103.9亿元。其中,包括农行北京分行的39.15亿元票据案件,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票据买入返售业务发生7.86亿元风险资金等;龙江银行还发生冒名办理贴现6亿元,以及宁波银行自查发现有员工违规办理票据业务32亿元等。

    伴随着风险事件不断曝出,票据监管也在逐步趋严。比如今年5月,央行联合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强化票据业务内控管理,坚持贸易真实性要求,严禁资金空转,严格规范同业账户管理。

    对于票据业务,昨日获得《通知》文件提出,要“重点检查开票、承兑、贴现等环节中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授信调查和统一授信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无背书开展票据买卖……”

    值得注意的是,在票据风险事件中,票据中介的身影时常出现。平安证券一份研报指出,票据中介业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不过,部分票据中介的非法经营助长了伪假票据、非法集资等违规行为。

    针对这些问题,《通知》指出,要检查票据转贴现和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环节中,是否存在为他行“做通道”“消规模”等行为;是否与“票据中介”“资金掮客”等开展票据交易等。

    此外,注意到,在信贷业务方面,《通知》还要求检查“是否存在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来自P2P平台等”“排查互联网金融,民间融资等带来的外部风险传染……”

    实际上,今年上半年上海链家事件发生之后,购房首付贷业务被高度关注。随着监管层表态,多家P2P平台停止了“首付贷”业务。尚福林此前也表示,上半年及时查处了房地产“首付贷”等虚假按揭行为,下半年将重点防范好流动性风险、交叉金融产品风险、海外合规风险、非法集资风险等四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