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发改委原则同意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建设6号线支线、12号线、13号线、14号线、16号线共5个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1344.5亿元。

  规划提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做好项目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协调好项目与水源保护地等环境敏感点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征地拆迁等社会稳定风险,进一步稳定外部环境,深化各类风险的防范措施。做好车站周边土地利用和交通接驳,重点研究多线换乘节点方案,控制好车辆段和停车场建设用地,实现资源共享。高度重视网络化运营人才培训和储备,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做好资源开发和经营工作,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发改委批复称,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经济、适用、安全的原则,统筹考虑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稳步推进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审批(核准)项目,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发改委将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建设项目稽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