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市民不论到公立医院还是民营医院看病,都能享受一样的待遇。昨日,省卫生厅制定了相关文件,将在我省医疗市场积极引入竞争体制,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降低公立医疗机构的比重。

四川省卫生厅医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措施是配合医改出台的。

鼓励兴办康复、中医、民族医、医疗美容、护理、老年病、体检中心、临床检验机构等医疗机构。鼓励民营资本在成都、绵阳等大城市设立上规模、上档次的专科医院和特需医院;在中小城市设立较大规模的综合医院;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设立综合和有专科特色综合医院;在城市社区和乡村鼓励和支持个体行医。引入竞争体制后市场将更开放,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相互竞争,各民营医院可以打自己的“特色牌”,市民也可以选择服务更好、价格更低的医院。

措施出台后,民营医院将和公立医院在各方面享受一样的待遇。在120急救网络准入、医院评审、职称晋升、继续教育等方面,民营医疗机构不再受“歧视”,与公立医疗机构同样标准、同等条件、同样监管。不论是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还是对无主病人、贫困病人给予救治,民营医疗机构都可以争取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很多老百姓担心民营机构收费贵、收费乱,文件也特别指定了相关的价格政策。营利性民营医院自主确定医疗服务价格,民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政府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对价格有疑问的市民都可通过相关渠道反映。对于民营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防止群体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