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工信部公布新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批、使用、经营行为的规范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申请基础电信业务的企业注册资本门槛降低一半。

根据新《办法》,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过去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现在降低为1亿元;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原来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亿元,现在降低为10亿元。业内人士认为,电信企业注册资本门槛的降低将有利于计算机网、有线电视网运营商与电信网的3网融合。

与2001年颁布的旧《办法》相比,新《办法》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实施不正当竞争,同时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对有违法行为记录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管等。

新的《办法》将自4月10日起正式施行,原《办法》于同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