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发布,对一部分热衷于网购的网民造成了一定困扰。

    张兰(化名)2010年读大学时接触了网络购物,她表示,“以前我比较排斥把钱放在第三方支付账户上,对其安全性持怀疑态度。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发现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购物既方便又快捷,网络购物目前已经融入到我的生活。”

    从《办法》一些条款可以看出,目前流行的余额宝、微信支付等功能和体验都将大打折扣。

    “余额宝的出现让喜欢淘宝的用户有了新的体验,在可以优惠购物的同时,钱放在余额宝还可以取得收益。”张兰说。

大额支付向银行倾斜 被限额或致第三方支付沦为通道

    《办法》规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对此,央行相关人士回应称,5000元限额只是针对支付账户的扣款,而不针对银行账户,无论是单日消费还是年消费对于银行账户来说均没有限制。即消费者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超过5000元的付款时,超过部分可从支付账户绑定的本人银行账户中扣除,并不妨碍购买较高价值的商品。

    在互联网公司工作的王敏表示,在没有使用支付宝之前,自己很少进行网络购物。网银的使用过于复杂,需要密码和优盾同时使用,让人感觉很不安全。支付宝与淘宝账户联通,自己仅仅是将支付宝当做一个电子钱包,方便了网络购物。

    “我们家买大件家具都是通过余额宝支付的。如果《办法》出台,有了5000元的限额,购买大件商品就要通过银行的快捷支付等方式进行购物。”王敏表示。